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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城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及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灵璧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17 08:19 责任编辑:城管局政务公开

为加强城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及管理,及时消除户外广告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美化城市环境,按照《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宿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城区户外广告(招牌)开展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户外广告(招牌)专项规划,按照“合理布局、分区设置、减量提质、融合创意、严控实施”指导思想,严格落实户外广告(招牌)审批、监管和安全管控要求,对城区户外广告(招牌)设施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形成排查台账,同时建立问题清单,全面开展违规违法户外广告(招牌)清理整治,特别是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户外广告(招牌),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推动户外广告(招牌)审批、监管工作规范化,确保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安全。

二、组织领导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闫光

副组长:李朝义、彭杰

成员:邱增万、陈春生、陈春雷、宋继华、张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邱增万任办公室主任,陈春生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督察股,尹成仁、张号负责办公室日常各项工作。

分组安排及人员名单:

第一排查组:马驰(组长)、姬忠祥、王斌

第二排查组:张号(组长)、史可军、张燕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灵城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各类户外广告(招牌)设施。

(二)整治内容

1.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

2.经审批但超过审批设置期限的户外广告(招牌);

3.不符合审批要求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

4.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户外广告(招牌);

5.不符合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招牌)。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广泛宣传造势

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做法、进展及成效。通过12319、“灵听灵璧”等平台,畅通社会反映问题途径,鼓励市民献计献策。采取入户宣传、发放告知单、张贴书面《公告》等方式,告知户外广告牌常见违规行为,提醒依法设置户外广告牌。

(二)全面调查摸底

由排查小组对城区户外广告(招牌)设施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数据采集整理,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档,做到一街(路)一册,一店(单位)一档。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排查当日汇总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具体整改措施。

(三)现场整治阶段

根据问题清单,组织开展现场整治行动,根据不同情况责令当事人分别限期自行拆除、补办手续、维修加固、消除隐患等。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再次督促业主自行整改或拆除,仍旧未落实整改措施的,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拆除。

(四)巩固提升阶段

组织对清单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加强常态化巡查管理,防止新增及回潮问题。对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方式,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排查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严格按照户外广告清理整治范围、内容和要求,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保证工作进度,压实责任精准到人,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密组织实施。凡是参与整治工作中的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听从统一指挥,加强沟通、相互配合,以减少整治过程中的阻力。工作要谋划在前、统筹安排,做好整治过程中所需经费、车辆、人员等各项保障,确保城区户外广告(招牌)排查整治见实效。

(三)确保整治安全。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组织强制拆除时,需聘请有资质的企业实施,确保执法人员、施工人员及周边群众的安全。拆除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努力排除各种矛盾隐患。切实做好风险评估和执法活动的预案,遇到重大疑难、突发问题及时上报。

六、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57-6080810

电子邮箱:lb60806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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