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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城管局七月份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

文章来源:灵璧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8-03 10:37 责任编辑:城管局政务公开

一、七月份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区水环境治理方面

团结沟暗涵修复工程、吴沟新河路桥涵工程全部完成。凤河、吴沟、界洪河智能井控制柜安装完成。汛情期间,水环境项目部、监理部、咨询公司加强对各路段市政排水管道入河出入水口、堵水点、井口等的排查、清理,智能井入河排口全部打开(对部分河道智能井开闭不畅的及时修复调试),保障积水点强排、防汛设备的运行,对政府南侧广场东路道路东侧管网进行排查,对东侧树林内沟渠进行清理疏通,将林内下雨积水导流至东侧吴沟,对林内排口进行摸排封堵。

(二)龙山广场项目建设方面

第7板块负一层顶板混凝土、第14板块负二层顶板浇筑完成;第13板块负二层顶板钢筋绑扎;第11板块底板垫层浇筑、防水层施工完成,开始底板钢筋绑扎;第16板块压顶梁以前未完成的补施工完成,锚索分层补打,喷浆护壁施工;第1-4板块外墙回填土;抗拔桩还剩约400根。

(三)局党组继续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继续围绕创卫工作,在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的同时,认真抓好防汛抢险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指挥调度,分管领导亲赴现场靠前指挥,应急抢险组成员以及辖区中队人员全部赶赴现场,对积水严重地段组织人员集中清理,紧急处置灾情和安全隐患;认真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并结合职能工作继续开展好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配合巡察组做好各项巡察工作。

(四)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方面

一是执法大队继续采取辖区中队监管、执法队员轮流蹲守、抽调力量联合攻坚的形式,重点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堆放物料、乱贴乱挂、流动摊点、雨污管网混接等违规行为进行清查整治。累计清理出店经营2300余户,占道经营760余处,流动摊点840余个,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物料100余处;清除遮阳(雨)伞、条幅、广告等有碍市容物件2000余个;查处违规设置门头广告、乱泼乱倒、破环市政道路220余起;取缔各种室外娱乐设施30余处,依法暂扣电动三轮车30余辆以及电子秤、脚手架等物品若干,消除各类安全隐患50余处;针对城区连续强降雨,部分路段积水严重,影响群众安全出行问题,大队主动作为,在全城布控力量清理积水,疏通雨水管网,累计清理疏通雨水口、下水道口80余处,有效地缓解了城区内涝压力,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积极做好防御“烟花”台风工作,制定应急值班表,所有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畅通,随时待命,严禁任何人请假,确保遇有情况,第一时间出动处置。在全城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停止所有在建户外广告以及商户门头施工,集中对嫩江路、火车站、北部开发区路段儿童娱乐场所、道路经营等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暂扣游戏机9台,儿童玩具车4台,旋转木马1个,取缔经营场地12处;加强对城区范围内新建、在建工地进行检查,对六月份排查出的各公司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排查。

二是环卫所继续加大考评工作力度,不定期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厕及中转站进行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博德尔环卫有限公司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加强对清理“牛皮癣”考评次数,对问题出现较多的路段进行重点考评,有效的提高了对“牛皮癣”的治理水平。同时,汛期及时对淤泥和垃圾清除以及人行通道排渍,组织博德尔环卫有限公司对城区主次干道路面清淤达30多车,清洗路面20000多平方,有效保证了群众财产和出行安全。

三是园林所持续做好城区园林绿地、公园、景观带的管理和灵城十大公园规划设计工作。做好防汛排水、树木倒伏扶正、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安全文明驾驶、安全用药管理、消防安全)等工作;及时进行路段巡查,做好绿篱修剪、花木病虫害防治、草坪管理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预防和阻止毁林事件的发生。

四是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市场日常管理,每天3次巡查,对市场内经营秩序、环境卫生进行监管,对鸡鱼区坚持每周一次清洗、消杀;重点开展了拆违治乱专项整治,及时下发通知,清理了部分违规门头广告、遮阳棚(伞)、雨搭等;正在推进道路升级改造和安装消防栓等工作,目前已安装完成消防栓2个,剩余1个正在安装中。

五是市政所继续加大对城区各条道路的巡查力度,及时维修破损路面、雨水篦口堵塞和损毁窨井盖等市政设施。完成广场东路虹灵河路政府北门6处窨井、新一中2处雨水篦及环城路老一中环东路共计3处窨井的更换,建设北路及北延段4处窨井、7处雨水篦的维修、更换;完成解放东西路城门楼东约40米处2处窨井盖及磬山北路2处窨井盖的更换;汛期时,做好对雨水篦清掏、井盖遗失、道路坍塌清障疏浚和堵塞河道的全面清理,并完成县政府交办部分路段11处积水点清理工作(县医院门口、奥泰克门口、状元桥、广场东路、水利局门口、明珠家具广场门口、惠众苑南门、东关小学门口、凌山路南段公厕门口、建设北路公交站台、钟秀锦城北门及钟灵大道部分辅道、低洼地)。

六是燃气办继续加强监管,责令灵璧华润公司对场站、管道、设施进行监测评估;委托第三方对全县14瓶装燃气供应站进行安全评估;逐步推进燃气使用末梢环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紧急切断阀使用;继续开展全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共计排查瓶装燃气企业7家、供应站14个,存在安全隐患34处,目前已整改完毕。天然气居民用户敞开式厨房132户,目前全面停气整改。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七是路灯所继续做好路灯维修工作,共计更换LED灯泡3560只,灯罩390个,驱动电源79只,LED灯头58个;继续推进重点项目进度:G343东段路灯遗留问题解决方案经县政府6月20日政府工作例会通过,已与施工方签订补充协议,原有花灯灯头已经拆除完毕,现在正在安装新灯头;S224省道(G343国道至邱庙段)路灯建设设计方案经7月17日县政府工作例会批准实施,正在申报项目建设手续;S306路灯照明采购项目已经完成施工,7月1日晚正常亮灯,正在进入项目验收阶段;磬山北路太阳能路灯市电改造设计方案经7月17日县政府工作例会批准实施,正在申报项目建设手续;教育巷25盏太阳能路灯已经安装完毕,正常亮灯。同时,做好防汛应急工作,安排专人值班,对于积水严重路段路灯及时采取停电措施;利用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平台及时发布安全提醒;并密切关注积水情况,一旦符合条件,立即送电,保障群众交通出行安全。

二、八月份工作计划

(一)城区水环境治理工作

计划完成各河道收尾工作及工程结构性和管道功能性的第三方检测。并积极做好汛期时的各项应对措施。

(二)龙山广场项目建设工作

计划第5、6、8、14板块负一层顶板混凝土浇筑完成(主体结顶),主体混凝土结构完成;第11、16板块底板混凝土浇筑完成;第12、13、11、15板块负二层顶板混凝土浇筑完成;管理用房主体结构钢筋混凝土施工;东面防火分区内墙砌筑,二次结构施工;抗拔桩全部完成;土方全部完成。

(三)局党组继续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好各项职能工作,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同时加快推进各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好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四)其他各项工作计划

一是执法大队继续对灵城主次干道乱泼乱倒、乱扯乱挂、乱涂乱画、张贴广告、散发宣传单、晾晒物品、落地灯箱及未经审批商业演出和擅自设置彩虹门或充气装置等行为进行整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等载体,发挥短信、网络媒体作用,在城区开展治理“八乱”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及商户自觉守法、文明、规范经营;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管理,督促队员严守工作纪律,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执法水平;加强对渣土运输行为的管理,做好防汛应急准备。

二是环卫所继续加大对博德尔公司的监管,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成立查处组重点督查垃圾清运不及时、乱扔乱倒等行为,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工作质量;组织环卫督察小组不定期对中转站、公厕、垃圾桶等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环卫设施安全运行和干净整洁。

三是园林所认真做好日常养护和路段巡查,重点是对花木病虫害的防治;继续做好极端天气(台风)等应急预案和安全处理措施,设置好安全警示牌等;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四是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继续将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严格规范好市场经营秩序和卫生保洁;在道路升级改造前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对市场进行集中治理,争取在道路铺设完毕后,划线规范管理;同时做好市场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五是市政所继续加强对城市主次干道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争取做到发现一处隐患及时修复一处;认真做好占道破路的巡查工作。

六是燃气办继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瓶装配送工继续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完善编制燃气专项规划。

七是路灯所继续加强路灯维修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率;加强汛期应急工作;加快推进重点项目进度:城区照明专项规划完善并申请专家组评审,启动磬山北路灯头改造招标工作,完成S306灵璧段路灯工程验收和政府北路路灯通电工作,督促G343东段路灯改造工作,启动S224(G343国道至邱庙段)路灯、城区照明设施运行维护服务的招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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