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8日印发了《灵璧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县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尤计存对方案进行了解读。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发展新要求,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以解决城市管理难题为重点,创新城市管理理念,强化城市管理工作职能,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全面提高城市治理能力。
二、制定依据
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精神,按省、市、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安排和《灵璧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
三、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重心下移、责权一致和讲求实效的原则,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实现整洁、有序、和谐的城市管理目标,确保城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城市整体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城市服务功能有效发挥,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四、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等热点、难点、堵点问题,通过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对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路灯照明等工作进行整治提升,实现整洁、有序、和谐的城市管理目标,促进各项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是在整治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环境,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激发主人翁意识,争取广大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五、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展示城市魅力,根据省、市、县城市管理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拟定了《灵璧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是在拟定征求意见稿期间多次召集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交流讨论、完善方案。
二是在3月13日向各社会各界和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在征求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三是在4月18日印发《灵璧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六、主要内容和任务
《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共涉及6个方面、22项具体工作。一是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二是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三是开展市政设施专项整治;四是开展园林绿化专项整治;五是开展城市亮化专项整治;六是开展黑臭水体专项整治,通过整治,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七、时间及范围
明确了适用范围为灵璧县。时间安排为:宣传动员阶段(4月18日至4月25日);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6月15日);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
八、创新举措及保障措施
一是职责清晰、任务明确。成立了灵璧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尤计存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念,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金虎,副主任科员 邱增万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姜强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相关工作。每一项工作任务均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局领导根据分工分别牵头相关工作。在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方面,要求执法大队要实行“中队包片、队员包街”的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两薄时段监管,确保辖区整治全覆盖。
二是广泛动员、细化方案。在宣传动员阶段充分利用广播、LED显示屏、执法车辆等进行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氛围,各责任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细化具体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定期汇报工作进展。
三是监督更严、保障到位。《方案》明确要求局督察股采取日常督查和不定时督查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并跟踪落实。局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承担的重点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发现工作推进缓慢的,下发督查通报,并限期责令整改。
九、下一步工作
一是在前期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持续巩固整治成果,促进各项工作常态化开展。局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是各部门要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科学安排、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定期向局整治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是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环境,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激发主人翁意识,争取广大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十、解读政策咨询
解读人:县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尤计存
政策咨询渠道:灵璧县城市管理局(地址:灵璧县灵城镇,建设中路,老实小院内。)
咨询科室:灵璧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人:姜强强
咨询电话:0557-608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