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园区统计机构,局各科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深化统计督察整改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有关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和统计治理水平,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发挥统计职能作用。根据《安徽省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宿州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并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宿州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
宿州市统计局
2023年3月8日
附件:
宿州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深化统计督察整改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有关问题整改,着力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和统计治理水平,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切实发挥统计职能作用,结合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经研究决定,2023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巩固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问题,以夯实更加有效地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基础为目标,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管统治统。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实“三个规范”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全市统计系统上下联动,实施巩固基层统计队伍、巩固基层统计专业能力、巩固基层统计数据质量、巩固基层统计法治环境和保障水平等“四个巩固”,实现乡镇(街道)及各类园区首席统计员(在编在岗且专职)全覆盖、市县级人民政府建立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全覆盖、各类园区统计职能从经济发展部门调整至其他部门全覆盖、新入库调查单位落实“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全覆盖、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专业全覆盖等“五个全覆盖”,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巩固深化“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成效,推动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巩固基层统计队伍。
1.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力量,按要求配齐配强统计人员,进一步完善统计人员信息跟踪管理和精准化、网格化管理。基本单位在500家以下的乡镇(街道)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不少于3人,500家以上的配备不少于4人,各类园区统计人员平均人数不少于5人。(责任科室:市局法制科、办公室,各县区统计局、县区统计机构)
2.通过购买服务充实基层统计力量。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宿州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纲要》,推进统计服务市场化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基层统计力量。选树基层统计先进典型,要组织开展乡(镇、街道)、企业、部门统计工作示范和优秀基层统计员评选活动。落实各类园区统计业务不得由经济发展部门承担要求。(责任科室:市局法制科、办公室,各县区统计局、园区统计机构)
3.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专题调研。扎实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调研。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专题调研统筹纳入全年调研计划安排,深入基层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加强重点专业、重点领域专题性调研,做到队伍建设、专业基础、财物保障、党的建设、信息化建设等重要情况“底数清”“情况明”,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和保障支持。(责任科室:市局办公室,法制科,各县区统计局、园区统计机构)
(二)巩固基层统计专业能力。
4.建立多层次学习培训机制。制定完善年度基层统计领导干部、业务人员常态化分级分类培训计划。针对县、乡(镇、街道)、部门和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年年培训年年新手的问题,举办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培训班。各乡(镇、街道)落实首席统计员、新入库调查单位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全覆盖,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基本技能、业务知识。(责任科室:市局办公室,法制科,各县区统计局、园区统计机构)
5.提升“四个一”辅导服务质效。各县区、园区要制作发放统一规范的统计“服务包”,严格落实“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以问题为导向,主动精准服务企业,确保新入库调查单位统计人员熟悉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要求,切实规范统计调查行为及数据采集、审核、评估、发布等统计业务流程。确保首次数据填报及时准确,定期通报辅导服务成效。(责任科室:市局法制科,各业务科室,各县区统计局、园区统计机构)
6.推进企业统计电子台账。出台我市《进一步加强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接省统计局有关意见,进一步夯实企业统计基础。选择部分企业开展电子统计台账试填试报。(责任科室:市局法制科、工业科、能源科、投资科、贸外科、社会科、农村科、服务业科、计算中心,各县区统计局、园区统计机构)
(三)巩固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7.持续推进工业产值统计规范化工作和企业使用正规财务软件。指导统计基础薄弱的亿元以下企业规范基础工作,做到数出有据。帮助统计基础薄弱的县区和乡镇街道正确履行数据监管责任。解决部分县区统计基层基础和统计数据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责任科室:市局工业科,各县区统计局、园区统计机构)
8.优化完善《限额以下样本单位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按照季度样本轮换要求,优先支持试点县(区)样本轮换工作,选择有电子收付或管理系统、经营稳定且积极配合的单位作为替换样本,增加样本可靠性,确保调查数据的连续性和可比性。(责任科室:市局贸外科,各县区统计局、园区统计机构)
9.修订完善《规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办法》。不断压实县区数据质量管控责任,中、高风险企业占比较年初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制定《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工作资料规范操作标准》,督促指导新增企业资料归档工作,年底前实现新入库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资料归档规范化。(责任科室:市局服务业科,各县区统计局、园区统计机构)
10.开展投资领域统计服务“大比武”活动。围绕集中开工项目和“招大引强”项目等重点项目纳统存在的堵点难点,做好跟进服务,提高纳统效率。(责任科室:市局投资科,各县区统计局、园区统计机构)
11.开展科技创新统计云大数据系统应用测试工作。(责任科室:市局社会科)
12.修订《能源消费统计月报填报要点》。定期开展原煤热值实测数据现场核实工作,按月梳理疑似问题企业清单,对各县区数据质量月评分、季通报。(责任科室:市局能源科,各县区统计局、园区统计机构)
13.建立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单位统计人员动态信息库,保持统计人员力量稳定。按月收集劳动工资专业基础业务资料,合成劳动工资专业统计电子化服务包,下发新增单位使用。加强和完善劳动工资电子统计台账。(责任科室:市局社会科,各县区统计局、园区统计机构)
14.落实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各级统计机构要健全和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和数据质量倒查机制,切实发挥县、乡统计机构源头统计数据审核验收“第一道关口”作用,力争在一线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确保每项数据有人负责,每项数据质量有人担责。(责任科室:市局工业科、能源科、投资科、贸外科、服务业科、社会科、农村科、普查中心,各县区统计局、园区统计机构)
(四)巩固基层统计法治环境和保障水平。
15.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营造良好统计政治生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强化“以案示警”,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规范认定严重失信企业,主动提醒企业开展信用修复。(责任科室:市局执法监督局,各县区统计局、园区统计机构)
16.制定统计系统网络安全主动监测防御方案。组织网络安全技术培训,督促各地推进安装使用正版软件、提升病毒查杀频率,做好网络系统资产清单化、日志监控常态化等,及时通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要重视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强联网直报平台管理,将统计信息化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化解基层面临的重大难点问题。(责任科室:市局计算中心,各县区统计局、园区统计机构)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3月底前,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对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巩固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整体推进阶段(4月—10月)
1.实地调研,摸清现状。4月,市县两级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巩固年专题调研,摸清各县区、乡(镇、街道)、部门和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短板。
2.突出重点,补齐短板。5月—10月,市、县两级统计部门分专业在实施巩固年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主动作为,补齐短板,抓好整改落实。
3.统筹兼顾,抓好结合。把“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巩固年”活动与党建融合起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活动。结合省、市制定出台有关指导性文件,分专业组织编制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方案,加强工作调研督导,适时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和现场推进会,及时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应立足实际,科学制定方案、细则和任务清单,扎实有效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2月)
开展综合评价,突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创新,打造一批乡镇、部门、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典型样板”,将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纳入全市统计综合评价考核。
加强经验总结,组织编印“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巩固年”汇编资料,有关经验做法择优通报交流并及时上报省统计局。
四、工作保障
市统计局成立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推进情况,建立工作包保联系机制,由相关科室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实行专业化管理,台账式推进,定期通报进展情况,适时召开全市基层基础建设现场观摩会。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强对“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巩固年”活动综合保障,统筹保障活动经费需求,细化落实措施,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创新开展工作,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巩固年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 “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巩固年”活动领导小组
2. “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巩固年”活动工作方案
附件1
宿州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巩固年”
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为扎实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巩固年”活动,成立宿州市统计局“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巩固年”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冯国强 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李 昊 党组成员、 副局长
熊晏锋 党组成员、 副局长
熊振娟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梅世雪 三级调研员
成 员:马景田 民调中心主任
杜若飞 农村科科长
梁淑英 服务业科科长
陈 波 普查中心主任
刘贵珍 计算中心负责人
高 鹤 工业科科长
刘淑文 商贸科科长
孔凡西 社会科科长
赵吴迪 能源科科长
孙 娜 投资科副科长
张 喆 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张 雯 法制科负责人
路 遥 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负责“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巩固年活动”统筹协调、总结汇报、督促落实等工作。
各位副组长承担分管方面推动“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巩固年”活动的领导责任。各责任科(室、中心)是本次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巩固年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
附件2
1.工业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方案
2.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方案
3.贸易限下抽样调查规范化巩固年工作方案
4.服务业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方案
5.投资领域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方案
6.研发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方案
7.能源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方案
8.劳动工资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方案
9.网络安全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方案
工业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方案
为落实好省、市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方案(实施方案),按照省局工业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夯实工业统计基层基础,提升企业统计能力,巩固全市及各县区数据质量提升成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1.巩固统计规范化。持续推进工业产值统计规范化工作,定期抽查企业基础资料,确保企业产值统计规范。
2.巩固企业统计能力。一是持续督促企业使用正规财务软件,确保所有在库企业均正常使用;二是指导新入库企业正确填报数据;三是指导统计基础薄弱的亿元以下企业整顿基础工作,做到数出有据;四是帮助各县区(园区)正确履行数据监管责任。
3.提升相关数据匹配度。重点聚焦纺织服装、木材加工、酒及饮料、纺织、家具、农副食品加工等6个统计基础较差行业,以及税产比低于60%的县区和企业,加大监控查询力度,提升数据质量,确保应税销售额占工业总产值比重稳步提高。
4.做好支部共建示范引领。配合好与省局工业处党支部共建工作的推进力度,落实共建“五个清单”,实现攻坚目标,不断巩固提升共建成果;持续加强与埇桥区统计局开展共建工作,着力解决统计基层基础和统计数据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好省与市、市与县(区)支部共建成果,定期向省局工业处汇报工作进展。
二、工作举措
1.坚持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类型的问题,采取不同措施,由不同主体实施。
企业产值统计规范化:一是分季度开展进度情况摸底(县区摸底,市级汇总上报);二是不定期抽查企业执行工业统计制度情况(县区摸底,市级汇总上报);三是一对一指导帮助(市局人员包保县区、县区局人员包保乡镇)。
企业使用财务软件:一是分季度开展进度情况摸底调查(县区摸底,市级汇总上报);二是督促所在地政府负责人推动企业使用财务软件(在省局指导下,市县统计局共同实施)。
整顿企业基础工作:常态化开展“我为企业理台账”工作,指导企业规范管理出入库单据、销售发票等原始凭证资料,做到数出有据(在省局指导下,市县统计局共同实施)。
新入库企业统计能力:一是做好新建大项目入规纳统,定期摸排全市年产值超50亿元以上的新建工业大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定期上门指导,确保按时纳规统计(在省局指导下,市县统计局共同实施);二是对全市年产值超10亿元以上的新建工业大项目和超1亿元的新建工业重点项目,实施包保服务,确保按时纳规统计(市局负责超10亿元,县局负责超1亿元);三是做好“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市县统计局共同实施)。
支部共建工作:配合好与省局工业处党支部共建工作的推进力度,落实共建“五个清单”;二是做好总共建工作成果总结,定期向省局工业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做好与埇桥区统计局党支部共建工作,解决统计基层基础和统计数据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建立包保制度。市局工业科每人包保2-3个县区园区,紧盯责任落实、工作成效,进行督查。
包保责任一览表
包保人员 |
包保县区(园区) |
省级包保人 |
高鹤 |
埇桥区、砀山县、高新区 |
吕雪峰 |
梁晨 |
萧县、宿马园区、经开区 |
|
王晴晴 |
灵璧县、泗县 |
3.加强督促指导。一是根据网报数据情况,市县局开展现场核查;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国家统计局查询企业的基础资料,定期通报各县区完成质量情况;三是继续落实数据质量风险评定机制,将核查结果纳入所在县区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依据;四是定期通报重点工作进度和税产比情况;四是将上述重点任务实施情况纳入全市工业统计年度评价内容。
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方案
为落实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三改进两加强”为工作目标,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各级工作标准和要求,加强基层工作流程管理,全面提升农村统计数据质量。
二、重点任务
1.改进统计方法。深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统计方法,进一步明确村级采集源头数据、乡镇加工推算、县区分类综合的业务流程。
2.改进调查方式。深入推进家庭农场、合作社及农户入户调查,全面推行乡、村两级电子台账,规范源头数据采集和统计过程记录。
3.改进审核模式。进一步优化平台查询和数据比对模板,加大异常数据现场核查力度,加强数据流程质量管控。
4.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农村统计能力。
5.加强农村统计队伍建设。优化农村统计基层岗位职责和业务分工,打造知农情晓农事懂统计的统计队伍。持续巩固基层基础建设年成果,进一步夯实农村统计基层基础,不断提高农村统计数据质量。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制度保障
1.完善《市、县级农村统计工作制度》。细化市、县区农村统计任务,明确各级统计机构责任,规范农业产值核算、县域统计及生产季节统计调查的组织管理和数据综合流程,禁止将综合表式作为基层表下发,实现部分品种定报代年报,避免基层数据重复上报。加强统计业务管理,实施县区农业农村统计重点工作报告和报表验收审核报告制度。
2.完善《乡、村农村统计工作职责》。优化基层岗位职责和业务分工,明确乡镇农村统计任务,统一乡级组织调查、数据整理、推算上报及资料保存交接等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村级入户调查家庭农场、合作社及农户的源头数据采集方式、基础数据上报保管等业务操作。
3.完善《乡、村农村统计实务手册》。依据《安徽省农村统计报表制度》和乡、村任务职责,规范细化乡、村业务流程,推行《乡、村农村统计实务手册》和电子台账。以实务手册为依据,收集、记录源头数据,以电子台账为载体,上报、保存原始数据,减轻基层负担。
4.完善《农村统计专业考评办法》。增加基层基础建设、数据质量在农村统计年度工作考评中的权重,细化考核内容及分值,落实加强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责任。
(二)强化培训指导
5.提升培训质效。针对基层实际操作和存在问题,完善业务培训课件,组织市对乡、县对村的跨级业务培训,就化肥农药统计、农村统计电子台账和实务手册、网报平台操作等开展全面培训。
6.创新培训形式。针对基层业务操作问题,在田间地头制作讲解短视频,及时报送省局农村处,提高培训实效和即时性,使基层人员做得规范,说得明白。市县乡三级协作,全年各县区制作短视频分别不少于1条,全市报送不少于2条。
7.编发问题解答。结合农业统计实际,定期收集基层反映的业务难点问题,向上反映,待省局统一解决办法后,及时更新农村统计业务问题解答,畅通农村统计上下业务沟通和交流,做好对基层统计机构的指导和服务。
(三)强化质量管控
8.完善化肥农药部门联审机制。压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组织市县两级化肥农药数据部门评审,利用部门监测统计、第三方服务机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验证和数据确认,上报评审报告。对差异较大的县乡及时查询核实。
9.完善基层数据审核方式方法。完善网报平台数据审核公式,即时提示数据填报差错;加强各期报表关联审核,及时发现逻辑性问题。
10.加大数据质量现场核查力度。对差错率较高、异常数据频发地区开展数据质量现场核查,全程追溯数据生产流程。对于数据核查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成因,责令整改,限期修正差错,杜绝无依据上报和修改数据。
(四)强化调研总结
11.创推农村统计示范乡镇。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乡村农村统计实务手册》和乡村两级电子台账实施情况,抓实规范化操作,鼓励基层结合实际的有效创新,创推各县区农村统计示范乡镇,提升全市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12.实现闭环管理。及时了解基层基础工作建设措施实施及效果,了解各县区《县级农村统计工作制度》、《乡、村农村统计工作职责》等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梳理和分析存在问题,整理问题清单,提出解决办法、建议,总结、报告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情况。
贸易限下抽样调查规范化巩固年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夯实限下贸易抽样调查基层基础,提高限下抽样调查单位的代表性,完善限下抽样调查工作制度,着力解决限下抽样调查单位数据采集困难、台账资料不规范、抽样单位配合度不高等问题,不断提升限下数据质量。
二、重点任务
1. 完善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宿州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中限下批零住餐抽样单位原始资料和台账目录,规范样本单位数据来源,原始凭证保管方式、期限等,提高样本单位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2. 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县(区)、乡镇(街道)统计员培训,制作问题解答,提高基层调查人员调查能力和样本单位数据质量。
三、工作措施
1. 规范台账资料。应建立和规范样本单位的原始记录。包括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原始凭证统购销管理软件记录、金融账户记录如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记录或汇总等。加强样本单位基础数据管理,并对调查数据定期复查及监督,切实检查台账记录落实情况,不断强化基础工作。
2.做好样本轮换。按照国家统计局每季度样本轮换5%比例,选择有电子收付或管理系统、经营稳定且积极配合的单位作为替换样本,增加样本可靠性,确保调查数据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3.服务调查对象。保障“金样本”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统一制作“国家统计调查限下贸易样本单位”铜牌,并进行揭牌授牌仪式,切实增强限下样本单位荣誉感和获得感。明确限额以下样本单位专人负责日常联系、业务指导、数据采集、规整基础资料,收集样本单位日常经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及时反映给相关职能部门,在合理范围内的给予优先考虑和解决。
4.加强业务培训。梳理抽样调查工作和数据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召开县(区)限下贸易统计专业培训会,重点讲解调查技巧,交易数据与收银数据比对、税收数据与统计数据关系等内容。
5.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估导向,修订《贸外专业业务评价办法》和《宿州市贸易统计主要指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将限下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纳入业务评价和数据评估体系,提高重视程度,明确工作方向。
附件:限下抽样调查规范工作目标及措施
附件:
限下抽样调查规范工作目标及措施
工作目标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责任人 |
时间 |
1.完善工作规范
|
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台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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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宿州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中限下批零住餐抽样单位原始资料和台账目录,规范样本单位数据来源,原始凭证保管方式、期限等,提高样本单位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
刘淑文 |
2023年6月底 |
保障“金样本”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统一制作“国家统计调查限下贸易样本单位”铜牌,并进行揭牌授牌仪式,切实增强限下样本单位荣誉感和获得感。 |
刘淑文 |
2022年9月底 |
||
2.提高数据质量 |
提升业务能力、强化结果运用 |
加强对县(区)、乡镇(街道)统计员培训,制作问题解答,提高基层调查人员调查能力和样本单位数据质量。 |
刘淑文 |
2022年10月底 |
按季轮换5%样本,选择有收付系统及原始基础较好的单位。 |
杨 旭 |
3月、6月、9月、12月 |
||
强化结果运用,修订《贸外专业业务评价办法》和《贸易统计主要指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 |
刘淑文 |
与省局业务评价方案修订同步修订《宿州市贸易统计主要指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3月底 |
服务业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方案
为落实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总体要求,进一步夯实服务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试点实施规上服务业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规范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工作资料归档工作,巩固规上服务业企业数据质量分类管理成效,进一步压实县区、园区数据质量管控责任,年底前实现新入库企业统计资料归档规范化,中、高风险企业占比比年初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有序实施规上服务业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
1.试点依据。严格依据省局制定的服务业电子统计台账表式、试点工作方案及管理办法开展试点工作,选取高新区作为服务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地区;
2.试点实施。根据试点方案,试点县区(园区)按行业门类选取部分服务业企业运行实施电子统计台账,收集和整理试点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制作问题解答清单;
3.指导总结。试点期间,市局服务业科赴部分试点企业实地调研,收集企业意见建议,撰写试点情况报告,为服务业电子统计台账全面推行奠定基础。
完成时限:9月底前,责任人:梁淑英、张盼。
(二)全面规范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资料归档工作
1.执行标准。依据省局制定下发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工作资料规范操作标准》,布置全市规上服务业企业全面规范统计资料归档工作;
2.督促指导。督促各县区(园区)结合新入库调查单位“四个一”辅导服务,指导新入库企业按照《操作标准》进行资料归档,适时开展现场检查;
3.评比观摩。开展统计资料归档规范化水平观摩评比活动,遴选实施较好的县区(园区)进行经验介绍。
完成时限:11月底前,责任人:梁淑英、张盼。
(三)巩固规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分类管理成效
1.分类依据。严格按照省局修订完善的《规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办法》,同时把数据查询、核查差错率、统计资料规范化情况纳入专业评价体系,持续开展规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分类管理工作;
2.动态调整。3月份按照《动态调整办法》对在库企业风险等级进行初次划分,4月开始按月开展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工作,按季通过各市风险等级管理情况;
3.现场核查。结合数据质量现场核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数据质量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核查,对中风险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完成时限:11月底前,责任人:梁淑英、张道林。
三、工作举措
1.严格遵循上级制度方法
市服务业科结合全省服务业电子统计台账管理办法,推进服务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依据全省《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工作资料规范操作标准》,确保全市新增企业统计资料存档规范化;按照《规上服务业数据质量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办法》,管理企业风险等级,强化源头数据质量,有效降低中、高风险企业占比。科室建立和定期维护工作台账,组织实施检查和核查工作,按季度通报各县区(园区)工作进度和推进成效,实施业务考核评价。
2.夯实县级巩固任务
各县区(园区)统计机构负责落实市级统计机构的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本地区“一项试点、一套规范、一次巩固”行动,确保市局相关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库调查单位的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同时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及时上报推进情况,反映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建立责任包保制度
市局服务业科每人包保2-3个县区(园区),市局和县区局同步安排人员配套,不定期检查数据质量、台账落实等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紧盯责任落实和工作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服务业科包保责任一览表 |
|
包保人员 |
包保对象 |
梁淑英 |
埇桥区、宿马园区 |
张盼 |
泗县、灵璧县、高新区 |
张道林 |
砀山县、萧县、经开区 |
投资领域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方案
为落实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总体要求,夯实全市投资领域统计基层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投资领域全流程服务,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数出有据。
二、重点任务
实施全流程管理服务。通过事前靠前服务、事中审核控制、事后抽检核查等各环节相结合,全流程管控,形成闭环管理,全面提升数据质量。
三、具体措施
(一)事前靠前服务
继续开展投资领域统计服务“大比武”活动,各级投资统计人员主动到企业和项目现场开展靠前服务,为项目单位提供现场指导与服务,一是针对拟入库和新入库单位,落实“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二是围绕集中开工项目和“双招双引”项目等重点项目纳统存在的堵点难点,做好跟进服务,提高纳统效率。每月月底收集“大比武”服务情况,总结当月工作,介绍先进做法,通报存在问题。全年服务企业项目数不低于总量的35%。
(二)事中审核控制
1.建立日报告制度,严把审核关。每月月报开网至关网时段,各级投资统计人员每天对查询项目或者重点项目进行核查,并汇总核实项目清单,注明每个项目数据质量和资料质量以及处理措施,上报投资科,全市每月核查100个以上,不断压实统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
2.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月报的即报即审即查工作,对当月完成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项目进行重点审核。加强数据监测,对数据波动较大的县区加大审核力度,对疑似问题项目开展现场核查;
3.做好月报期间查询反馈工作。对于月报期间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及市统计局要求查询的项目,及时通知调查对象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联网直报平台等方式报送填报凭证,认真审核填报凭证。汇总审核意见清单,按要求报投资科。对审核不认真、不负责、敷衍了事的县级统计机构将进行通报。
(三)事后抽检核查
1.建立分级包保制度。新入库计划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项目,由省统计局包保;20-50亿元的由市统计局包保;5000万元-20亿元的由县级统计局包保;5000万元以下项目按入库管理办法执行。建立包保责任清单,每个项目责任到人,统计服务包保人对项目入库、数据填报质量、资料质量、统计台账等各项统计业务负责,如在以后的各类检查中发现问题,将追究其失职责任;
2.定期抽取部分乡镇投资项目进行全覆盖核查。组织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下个月月报前完成整改。对差错率较高地区或涉嫌投资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的,将进行现场检查或者移交执法局。
(四)加强督促指导
进一步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将靠前服务不到位、统计报表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向各县进行通报,对各地制度执行、数据质量、靠前服务等方面工作进行评审,作为投资领域统计业务工作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研发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方案
为落实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总体要求,进一步夯实研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目标
1. 继续解决“三个不符”问题。针对企业研发统计存在的“账表不符、账账不符、表实不符”问题采取措施,确保研发数据应统尽统,填报依据坚实可靠。
(1)账表不符:企业填报报表与会计原始台账或辅助账中研发科目不符,报表缺少支撑依据;
(2)账账不符:企业归集辅助账与财务软件中的原始数据不一致;
(3)表实不符:企业填报报表与实际开展研发活动相差较大,不具备开展研发的条件而填报报表。
2. 配合省局推进科技创新统计云测试。按照省局安排着手开展科技创新统计云大数据系统应用测试、推广工作,减轻基层统计机构负担,提升信息获取深度。
二、重点工作库
根据对规上工业,特、一级建筑业和规上重点服务业企业研发统计年报问题梳理,建立以下工作目标单位名录库,作为2023年夯实企业研发数据的重点工作库:
1.填报研发经费但连续3年未填报研发加计扣除减免税的企业;
2.当年填报研发经费小于10万元的企业;
3.研发人员少于5人但投入经费多于200万元的企业;
4.新填报表企业填报研发经费;
5.低端行业(农产品加工、食品饮料、木材等)企业填报研发经费;
6.年报中有其他问题需要加以关注的企业。
三、主要措施
1. 开展统计云测试工作。配合省局社科文处工作计划,开展科技创新统计云大数据系统应用测试、推广工作。
2. 推进年报周报制度建立。在年报上报期间,建立数据查询、审核周报制度,做到即报、即审、即验、即查、即纠,确保企业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 持续推进专项数据质量核查常态化。根据重点工作要求和日常掌握情况,市、县开展常态化数据质量常态化核查,完成实地核查30家左右。核查内容如下:
(1)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填报依据。使用哪种财务系统,如何进行数据归集计算等,企业是否有委外研发或合作研发的情况等;
(2)账表对应情况。通过了解企业财务账(辅助账)数据的登记、归集和计算方法,核查企业财务账与填报报表是否对应;
(3)企业研发项目情况。是否有规范的项目立项书或计划书、任务书、结题书等立项材料,立项材料内容与报表是否一致;
(4)企业申请加计扣除情况。查看加计扣除归集表或备案表,重点了解未足额申请加计扣除的原因;
(5)专利申请情况。有专利申请的企业,查看是否有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6)企业参加统计培训的情况。是否参加的是统计部门组织的培训,请企业统计人员现场操作登录平台以及填报数据。
4. 加强结果运用。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错误数据及时进行修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行为按规定移交统计执法部门处理。
5. 多维度结构化分析评估。在年报期间要对本地数据微观和宏观方面开展具体分析评估。微观层面是针对企业研发情况、生产经营情况、部门行政记录及相关统计数据,对企业研发年报主要指标数据质量进行分析评估。宏观层面是在结合企业研发年报历史数据、研发产出、政策情况、区域特点等,对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数据在总量、行业、规模、控股类型等维度上进行总体把握,确保主要统计指标汇总数据的匹配和协调。
6. 评价、约谈。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研发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将质量核查结果纳入对各县区园区专业指导,对疑似问题最多的县区园区建立通报约谈制度机制,压实地方数据质量。
能源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加强对能源供需、能源结构、能耗强度等统计监测,扎实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巩固能源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成果,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可靠统计支撑。
二、解决的突出问题
县区能源统计人员变动频繁,不能熟练掌握能源统计工作要领;部分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统计不规范;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的基础较为薄弱等。
三、具体举措
1.编辑《能源统计常见问题及案例汇总》。梳理能源统计报表填报中常见和共性问题,编辑《能源统计常见问题及案例汇总》,指导帮助基层统计人员规范统计。
责任人:赵吴迪
完成时限:2月底前
2.开展“企业直通车服务”。落实市级数据质量管控要求,会同县(区)统计局深入新入库和统计基础薄弱企业,指导企业正确报数。
责任人:赵吴迪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3.开展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抽查。按省局要求,定期开展原煤热值实测数据现场核实工作。根据《能源统计报表数据质量评分办法》,按月梳理问题企业清单,对各县(区)数据质量月评分、季通报。
责任人:赵吴迪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4.建立“基层观测点”。科室人员联系1-2家县(区)统计局作为“基层观测点”,每年赴“基层观测点”开展2次调研。督促县(区)统计局同步建立“基层观测点”,开展调研指导。
责任人:赵吴迪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5.摸清能源“家底”。摸清能源企业底数,特别是有能源加工转换或回收利用企业、当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2023年月度新增企业等重点企业。加大报表数据审核力度,提高查询反馈回复质量。
责任人:赵吴迪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6.做好能源领域普查工作。认真研究能源普查业务,制定全市能源专业普查实施方案,开展部门清查、业务培训等普查登记准备工作。
责任人:赵吴迪
完成时限:全年按计划推进
7.加强工作调度。将上述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区)年度考核评价内容,每季度将进展情况通报到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统计机构及各级统计部门。
责任人:赵吴迪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劳动工资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方案
为巩固全市劳动工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成效,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设目标
着力提高县区统计局(园区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劳动工资统计业务人员和样本单位统计人员对劳资基础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规范样本单位基础资料整理和台账登记,加强和完善劳动工资电子统计台账,提高劳动工资统计数据准确性。
二、主要任务
1.县区统计局(园区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劳动工资业务人员熟练掌握劳动工资统计基础业务知识、审核查询方法、抽查审核方法。
2.报表单位统计人员理解劳动工资统计指标概念,掌握数据填报和核实方法。
3.报表单位全面规范统计台账登记和原始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加强和完善劳动工资电子统计台账。
三、重点举措
1.强化样本单位管理
在年报和季报开网前,按照能报尽报的原则,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认真核实样本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存活情况、单位所在地、单位名称、行业代码、能否独立报送统计数据等,确保抽中样本单位积极填报劳动工资数据,避免拒报情况出现。
2.加强人员力量保障
各县区(园区)统计部门统筹安排业务人员负责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根据任务情况适当增强人员力量。县区(园区)部门建立报表单位统计人员动态信息库,要求报表单位保持统计人员稳定,人员变动时做好资料交接并告知直管统计机构。
3.夯实基层业务基础
市局每年至少组织1次县区(园区)统计部门业务人员和部门业务负责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县区(园区)统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2次乡镇统计业务人员、重点单位统计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各级业务培训时同步录制培训视频,下发所有样本单位学习。对新增单位和更换统计员单位开展岗前业务培训,开网期间跟踪指导。
4.推进辅导服务机制
收集劳动工资专业基础业务资料,包括制度、指南、课件、培训视频、审核错误解决方法等,合成劳动工资专业统计电子化服务包,下发新增单位使用。指导报表单位理解掌握台账记录方法和原始资料收集整理方法,加强和完善劳动工资电子统计台账。
5.加强实地调研指导
各级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实地调研,其中市局、县区统计局(园区统计机构)全年调研分别不少于40家、60家。梳理数据异常变动单位、修改痕迹明显单位等重点单位,在报表开网期间开展实地核查或线上核查。
6.落实责任包保制度
配合省局落实责任包保制度,不定期检查业务培训、数据质量、台账落实、实地调研等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紧盯责任落实和工作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网络安全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市县协同做好全市统计系统网络安全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不断提升全市统计系统网络安全防范水平和处置能力。
二、重点任务
1.提升网络安全意识。一是积极宣传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统计机构的标准、制度等学习;二是组织网络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意识讲座。
2.完善县区网络安全管理。一是优化县区网络安全清单,在2022年的网络安全清单的基础上,结合2023年的工作,继续完善县区的网络安全清单,指导县区有目的、计划性的开展工作。市、县(区)齐心协力,将工作落实落细,力保全市统计系统网络安全;
3.抓好统计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坚持软件正版化、硬件标准化、修复常态化、防御制度化“四化”同步,做到人防、技防、物防“三防一体”,建立健全市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制度机制。
三、工作举措
1.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培训。一是每季度召集一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听取网络安全相关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网络安全相关工作。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网络安全知识和网络安全技术培训,提升网络安全意识。
2.加强基层调研指导。一是深入基层调研,就基层网络安全现状进行沟通与指导,并就发现的网络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二加大县(区)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人员技能培训,有针对性的对县区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防火墙的使用、高危IP地址的封控、VPN的管理等网络安全培训。
3.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核查。通过自查报告和实地抽查,一是督促各地推进安装使用正版软件、网络版杀毒软件,提升病毒查杀频率。二是督促各地做好网络系统资产清单化、VPN帐号动态管理、用户帐号实名制、杜绝弱口令等,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