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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灵璧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启海解读《灵璧县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灵璧县统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9-14 16:16 责任编辑:统计局政务公开
灵璧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启海就《中共灵璧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灵璧县统计局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计划的通知》进行了解读,具体内容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先后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宿州市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行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更好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制定了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部署要求以及对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出的工作要求,保持与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的意见》(灵政发〔2021〕5号)目标任务的衔接,并且进行了细化,为解决统计队伍力量薄弱、流动性强,部分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不强、业务水平不高,统计信息化保障能力弱,基层统计能力还不能很好适应统计改革发展需要等问题提供了依据。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使得统计工作更好适应新时代统计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更好发挥统计工作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7月,县统计局启动《实施方案》起草工作,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提纲。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文充分征求县直相关部门、镇、经济开发区等共32家单位意见建议,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共收到21家单位的书面意见反馈,其中20家单位反馈无意见,1家单位财政局反馈意见已采纳。7月29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采纳县司法局修改建议,最终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工作目标
包括“强化统计监督、充实基层统计力量、规范统计人员管理、提高统计人员待遇、加强部门统计、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6个任务。
五、主要任务

(一)强化统计监督。包括两项举措,一是加强与纪检、组织部门的工作协调,运用好统计监督结果,提升监督效能;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统计各专业核查、工作督导与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

(二)充实基层统计力量。 包括三项举措,一是配齐配强统计部门领导班子,优化内设机构,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充实统计执法力量。二是规范镇(经济开发区)统计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调配,按照基本单位在500家以下的不少于2人、500(含)~1000(不含)家的不少于3人、1000家及以上的不少于4人,经济开发区按照不少于5人的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岗位等方式,充实统计人员,切实保障统计工作职责履行。三是各镇、经济开发区要督促辖区内企业、单位明确统计负责人,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及资料管理等制度。

(三)规范统计人员管理。包括两项举措,一是建立镇(经济开发区)统计人员调整报备机制,分管负责人调整、统计人员调进调出要征得县统计局同意,首席统计员必须为在编在岗的专职统计员,聘期不满2年原则上不得调整。二是镇(经济开发区)统计人员指导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统计调查单位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账或电子统计台账。

(四)提高统计人员待遇。包括两项举措,一是将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在职务、职级晋升和职称评聘上向基层统计机构倾斜。二是基层统计人员补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县统计局统一管理,基层首席统计员、辅助调查员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500元、300元。

(五)加强部门统计。包括五项举措,一是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造假责任体系;二是相关部门配合县统计局开展统计执法和监督检查;三是部门负责对本系统及行业管理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统计调查任务;四是部门要依法依规申报、组织实施本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按规定报送统计调查取得的有关资料;五是建立县统计局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拓宽数据收集渠道,推进统计信息共享。

(六)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包括三项举措,一是将统计信息化项目纳入本地区信息化建设规划或电子政务建设项目;二是加强统计信息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防护各项措施,确保统计数据安全;三是应用推广新媒体网络平台,线上线下多形式开展基层统计业务培训。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打算
包括“加强组织协调、完善责任体系、注重统筹联动、严格督导落实”4个方面。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灵璧县统计局 统计执法监督股 谢艳秋 咨询电话:0557-688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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