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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统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3-29 17:10 责任编辑:统计局政务公开

灵璧县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灵统发〔2021〕3号

乡镇、经济开发区统计办,局各股、室、队、中心:

现将《2021年度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灵璧县统计局

  2021年3月25

 

 

2021年度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2021年度全县统计服务千企工作,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按照宿州市统计局《2021年度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以坚持为企业办实事为导向,切实提升企业统计能力,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踏实开展统计服务,准确把握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基层基础和企业生产经营形势,掌握第一手统计资料,为县委、县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二、服务对象和内容、方式

(一)服务对象

按照精准服务原则,重点选取:一是新纳入一套表企业;二是准规模企业;三是联网直报疑似问题企业;四是在行业中有一定影响力或代表性的企业。县统计局各专业股室、中心根据选取原则,在全省全市动态服务对象企业库基础上,与乡镇、经济开发区统计办沟通共同确定2021年度各专业服务对象企业名单。

(二)服务内容

1.提升企业统计业务能力。通过电话、网络和深入企业等方式,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准确填报统计指标,收集整理专业统计资料,规范建立统计台账,通过召开企业统计人员统计业务培训会议,增加企业统计人员统计业务能力。

2.强化依法统计意识。1)通过“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统计开放日等活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提供统计法律法规服务;通过召开专业年报会、业务培训会,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统计相关政策。(2)通过政府网站、县统计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提供统计信用相关服务,宣传《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等事关企业信用的文件精神。

3.加强统计调研。1)深入了解企业统计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以及资料收集交换等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统计工作、队伍建设中的问题,认真加以改进;(2)树立长期服务的意识,建立与企业管理人员的长效沟通机制,常态化为企业提供统计信息服务;(3)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力所能及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困难。

(三)服务方式

1.分类服务。对疑似问题企业,着重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核查数据准确性,帮助企业规范统计制度方法;对影响力大或代表性强的重点企业,着重提供统计基础规范建设的专业指导,帮助建立统计数据生产自动化工作机制;对新纳入一套表的企业,着重提供数据的整理、收集、上报以及统计现代化建设的技术指导;对准规模企业,着重做好数据核实,提供入规服务指导及相关奖励政策的宣讲。

2.规范台账。县统计局各专业积极主动与市局对应科室联系,积极争取省级规范企业统计原始资料、建立统一企业统计台账的试点工作,推进企业原始记录、企业原始台账、统计报表的无缝对接,确保统计源头数据完整真实可靠。

3.探索应用ERP系统。根据企业统计工作实际,选取适合ERP系统推广应用的企业,适时开展ERP系统在企业统计数据智能化采集中的应用,实现各类原始记录智能化抓取、统计台账自动化加工、统计报表直接生成。

三、总体安排

(一)建立县统计局负责同志联系乡镇(经济开发区)制度。分成4个片区,每位班子成员对口一个专业股室,负责指导联系片区的对企服务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开展督导检查。

(二)实行县统计局专业股室双责任制。一是协助县统计局班子成员负责片区的对企服务工作;二是确定本专业服务对象企业名单,并选择重点企业开展服务。

(三)分2轮有序开展服务。3月下旬开始,上半年完成第一轮服务企业全覆盖,下半年完成第二轮服务。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统计办,县统计局各股、室、队、中心,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位。要积极担当作为,增强对企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服务内容要实行清单式管理,加强过程管控、效果评估。服务过程中,要把统计服务千企与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与统计生产方式变革结合起来,与解决企业薄弱环节结合起来,常态化有序推进。深入企业开展服务过程中,要确保不走过场、流于形式,要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不增加企业负担。

灵璧县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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