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灵璧县统计局 > 政策法规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浏览量:  【字体:   】

宿州市统计工作规范建设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灵璧县信息公开网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6-11-17 00:00 责任编辑:灵璧县统计局

2015年,全市统计系统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以优质服务为根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统计工作规范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规范了统计工作行为,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为进一步巩固统计工作规范建设成果,市政府决定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建设巩固年”(以下简称“巩固年”)活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继续加强统计工作建设,健全统计工作机构,理顺统计管理渠道,规范统计工作行为,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努力营造依法统计工作环境。

二、实施范围

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及部门统计机构,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驻宿单位。

三、工作任务

(一)巩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建设。

按照《安徽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要求,做好本部门统计管理工作,准确及时提供统计数据,并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及行业管理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统计数据质量,自觉接受政府统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进一步落实部门统计调查审批制度,对开展的系统外统计调查,必须做到先审批后实施;建立首席统计员(联络员)制度,并参加上级部门和本级政府统计机构组织的统计业务培训;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统计信息资源共享,规范统计数据发布制度。

(二)巩固乡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按照《安徽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要求,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乡镇(街道)首席统计员制度,按照乡镇规模配备辅助统计员;依法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实行档案规范化管理;上报各类法定统计报表必须以有关原始记录和原始台账为依据,确保统计数据准确、结构合理,无逻辑性、趋势性差错。

(三)巩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按照《安徽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要求,完善企业报表制度,规范报送渠道。“四上”企业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根据生产经营管理和政府统计需要设置原始记录,并根据统计机构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实行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归口管理;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确保上报的各项统计数据数出有据。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和启动阶段(2016年5月-6月)。

1.研究制定《宿州市统计工作规范建设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制度,部署并启动全市“巩固年”活动。

2.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宿州市统计工作规范建设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明确任务和要求,抓好宣传动员和组织落实工作。

3.认真组织开展“三个规范”和《统计法》的专题学习,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统计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宣传活动,多层次、多途径宣传统计工作政策法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7月-10月)。

1.教育培训(7月):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县区统计局拟定培训计划,对部门、乡镇和企业统计人员组织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统计人员综合素质。

2.自查自纠(8月-9月):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三个规范”及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3.问题整改(10月):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材料报送至当地统计局;各县区统计部门及宿州经开区、宿马园区、市高新区、鞋城管委会统计机构将整改材料报送至市统计局。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2月)。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开展“巩固年”活动的做法经验,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统计工作规范建设,市“巩固年”活动领导小组适时开展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要建立统计工作规范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统计各项统计规范建设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巩固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规范建设工作的一项具体举措。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巩固年”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从思想上真正认清开展“巩固年”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防止和克服消极、畏难情绪,扎实有效开展“巩固年”活动。

(二)加强领导,积极推进。

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层层分解责任,分级组织落实,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巩固年”活动各项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统计工作规范建设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下,把“巩固年”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市统计局要依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量化标准和考核办法。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各县、区统计部门负责对“巩固年”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因地制宜,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切实解决统计工作规范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通过抓好典型,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巩固年”活动的顺利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