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统计局关于印发灵璧县统计服务千企行动方案的通知
灵统发〔2020〕5号
各乡镇统计办、经济开发区经发办,县统计局各股、室、中心:
根据2020年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徽省统计服务千企行动方案》(皖统〔2020〕13号)、《宿州市统计服务千企行动方案》(宿统综〔2020〕3号)要求,为做好全县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工作,制定《灵璧县统计服务千企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灵璧县统计局
2020年5月21日
灵璧县统计服务千企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家及省、市统计局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提升全县统计系统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安徽省统计服务千企行动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统计服务千企行动作为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抓手,帮助企业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以实际行动践行为企业、为基层服务要求,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灵璧提供高质量统计保障。
二、总体考虑
通过开展统计服务千企行动,着力实现四个“新”的目标:一是企业依法统计意识有新提高,二是统计数据质量有新提升,三是统计基层工作有新突破,四是统计服务企业发展有新成效。
总体原则:一是依法合规。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要求,指导企业提升统计业务能力,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二是上下联动。县级统计部门与乡镇统计办(经发办)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行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分步实施。按照省市动态服务对象企业库,有计划有步骤,逐次推进,稳妥实施。四是务求实效。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各级统计部门必须尽职尽责、求真务实,不得影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事务,坚决杜绝乱作为现象,确保服务效果。
三、服务对象和内容
(一)服务对象
按照精准服务原则,重点选取:一是新纳入一套表企业;二是准规模企业;三是联网直报疑似问题企业;四是在行业中有一定影响力或代表性的企业。
县统计局各专业股室根据选取原则,在全省全市动态服务对象企业库基础上,与乡镇统计办(经发办)沟通共同确定年度各专业服务对象企业清单,统筹安排好批次进度,力争3年完成库内企业的服务工作。
(二)服务内容
1.统计法规进企业。(1)提供统计法律法规服务,重点宣传企业的统计义务、统计法律责任和统计法律权利等法律知识;(2)提供统计信用相关服务,包括《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的宣传。
2.统计实务进企业。(1)现场讲解专业报表,根据企业类型帮助企业熟悉统计报表上报流程、准确填报统计指标;(2)指导企业按照“三个规范”收集整理专业统计资料;(3)提供增值服务,通过一套表企业增值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3.统计调研进企业。(1)深入了解企业统计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以及资料收集交换等工作机制,帮助梳理统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合理化改进方案;(2)树立长期服务的意识,建立与企业管理人员的长效沟通机制,动态为企业提供统计信息服务;(3)针对企业反映的统计方面意见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对于企业提出生产经营方面的困难代为反映。
四、组织架构和职责
县统计局成立全县统计服务千企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局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和乡镇(经济开发区)统计办(经发办)主任,主要职责是对统计服务千企行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宣传保障等工作。
建立县统计局负责同志联系乡镇(经济开发区)制度(具体情况见附件2),分成4个片区,每位班子成员对口一个专业股室,负责指导联系片区的对企服务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开展督导检查。
实行县统计局专业股室双责任制,一是协助县统计局班子成员负责片区的对企服务工作;二是确定本专业服务对象企业名单,并选择重点企业开展服务。
五、工作步骤
(一)县统计局各专业股室根据省市动态服务对象企业库,挑选部分重点企业作为县级服务对象,乡镇(经济开发区)按照地区分布负责其他企业的服务工作;
(二)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对服务对象企业开展服务,并将相关内容动态汇总上报;
(三)县统计局各专业股室、各乡镇统计办、经济开发区经发办对服务对象企业工作进行梳理,总结经验、查摆不足,形成专题报告;
(四)根据年度服务计划,调整服务对象企业名单,研究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六、工作要求
县统计局各股室、中心,各乡镇统计办、经济开发区经发办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位。要积极担当作为,增强对企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服务内容要实行清单式管理,加强过程管控、效果评估。要严守纪律规矩,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轻车简从,不增加企业负担。
附件:1.灵璧县统计服务千企行动领导小组
2.局班子成员、股室、中心联系乡镇(经济开发区)
分组表
附件1
灵璧县统计服务千企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启海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冯 军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瑞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
朱 磊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普查中心主任
成 员: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统计办(经发办)主任
局机关各股、室、中心、专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统计服务千企行动日常工作。冯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俊峰、李亚丽、高黎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汤英文、张明印、赵雷、谢艳秋、高倩、张平芹同志为成员。
附件2
灵璧县统计局班子成员、股室、中心
联系乡镇(经济开发区)分组表
局班子成员 |
联系乡镇(经开区) |
股室/中心 |
联系人 |
张启海 |
灵城镇 经开区 |
工业股 |
张俊峰 |
冯 军 |
韦集镇 黄湾镇 娄庄镇 虞姬乡 杨疃镇 向阳乡 |
社会和贸易股
|
谢艳秋 |
王 瑞 |
大庙乡 冯庙镇 大路乡 朝阳镇 渔沟镇 高楼镇 |
农村统计股 |
高黎明 |
朱 磊 |
下楼镇 游集镇 朱集乡 尹集镇 禅堂乡 浍沟镇 |
普查中心 |
高 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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