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县生态环境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核心目标,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县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2024年工作情况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报告况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新进展。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在加强对工业企业废气排放的监管的同时,加大对建筑工地、道路扬尘和秸秆禁烧的管控力度,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截至12月31日,我县PM2.5累计均值为38.6微克每立方米,皖北18县排名第7,全市排名第2,仅次于泗县,同比下降0.83%;PM10为66.6微克每立方米,皖北18县排名第9,全市排名第3,同比下降8.29%;综合指数为3.86,优良天数为281天,优良率为77.2%,同比下降2.3%,重污染天数3天。
水污染防治方面。持续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了对重点河流的水质监测和巡查。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跨界水体联防联控。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县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2024年度,地表水环境综合指数6.1291,位列第四,优良水体比例为66.7%(省级断面优良水体考核目标30%),无V类水体;城区水环境质量指数是4.4007 ,位列第三,优于去年同期24.4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坚持土壤污染防治和“两公一住”地块监管。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深化建设用地联动监管;加强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环境监管,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压实养殖户主体责任,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2024年完成1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8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70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县域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二)环境监管执法保持高压态势。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按照行政审批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 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要求受理环评文件,对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格把关,坚持审批程序,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园区规划、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材料不齐的项目,不予受理。同时积极主动对接项目单位,提前介入,靠前服务。2024年分局环评审批项目38个,其中实行环评承诺制审批3个项目。
二是持续推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推进全过程管理。将排污许可事中事后执法监管工作纳入年度执法监管计划,强化排污许可日常管理、执法监管、环境监测联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排污企业进行帮扶指导、督促整改。对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的107家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及执行报告全面开展规范性审查及复核,对检查发现存在漏填漏报、发生变动、不规范填报等问题,指导企业及时补正。排查问题整改完成率100%,2024年执行报告提交率100%,2024年新增排污许可简化管理5家。
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两打”以及“两整治一保障”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共立案59件,已下达处罚决定书54件(撤销1件),其中已结案42件。共罚款金额:352.4662万元。办理免处7件,查封扣押案件6件,移送拘留7件。
四是加强环境信访处理,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安排专人负责信访处理工作,接投诉后及时交办,快速查处、反馈,确保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满足。2024年以来,共查处信访投诉465件,已办结465件。其中网络舆情14件,12369平台38件,12345平台及电话投诉共计409件,民生呼应1件,信访3件。未发生重大舆论的情况。
(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各级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024年度整改任务共306件,其中:国家级警示片披露问题1件;省级警示片披露问题1件,省第三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6件;市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6件,市级现场检查交办问题1件;县级自主排查问题291件;12月底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11批次12件群众信访问题,已完成整改8件,其余4件问题正在序时推进整改中。
(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全面落实。对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积极开展案例线索排查,着重对行政处罚案件、各级检察院公益诉讼线索进行重点排查,2024年我县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数18件,截至目前,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14件,4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正在办理。
(五)积极推动县域企业绿色转型。严控“两高”项目进入,加强重大项目环评要素保障,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在全市率先实行环评承诺制,对符合要求的重点建设项目落实审批承诺制,开启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间。2024年,全县录入省“双招对引”综合调度平台的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共计13个,总投资规模约188.49亿元,其中,洽谈项目2个;签约项目4个,投资金额177亿元;开工项目6个,投资金额10.49亿元;投产项目1个,投资金额1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 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依然较大。特别是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受不利气象条件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及道路移动源、施工工地扬尘等的影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部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部分企业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忽略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隐蔽性较强难以监管的“散乱污”企业,县域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短板。一是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存在污水收集管网覆盖面小、部分厂站进水浓度、进水量不稳固,距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二是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黑臭水体、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进度还需进一步加快。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为抓手,以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持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抓好县域“五控”,全力提升县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加大餐饮油烟污染管控,禁止露天烧烤,城市人口集中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做好全年、全域、全时段禁烧工作。完善工业园区和道路交通环境监测站建设,构建一体化大气环境监测体系。进一步细化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管理,规范污染源排放监督性监测。
(二)着力打好碧水攻坚战。一是打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强化新汴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监管,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二是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深化唐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开展“巡河行动”,推深做实河长制,确保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三)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两公一住地块在出让前必须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二是持续强化土壤污染环境监管。加大对产废企业、特别是危废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明确责任,提高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常态化环境监管机制,扩大普法宣传力度。 。
(四)加快企业现代化绿色转型发展。严格区域产业准入,严守“三线一单”,严控“两高”项目,推动县域企业绿色转型。把好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审批关,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开启绿色通道,对符合要求的,落实审批承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和“双招双引”。围绕县域短板,加大中央资金支持项目谋划申报力度,围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相关产业项目,扎实做好“双招双引”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