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浏览量:  【字体:   】

【上级文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

文章来源:灵璧县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2-04 11:14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分局政务公开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 第15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公安部部长 赵克志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 马晓伟
  2020年11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