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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012-0000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0-11-25
发布时间:
2020-12-04 11:14
文
号:
部令 第15号
有
效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关
键
词: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名
称:
【上级文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
索
引
号:
/202012-0000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0-11-25
发布时间:
2020-12-04 11:14
文
号:
部令 第15号
有
效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关
键
词: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名
称:
【上级文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
【上级文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
文章来源:灵璧县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2-04 11:14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分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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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 第15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公安部部长 赵克志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 马晓伟
2020年11月25日
相关下载: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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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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