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浏览量:  【字体:   】

灵璧县住建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章来源: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6-28 14:48 责任编辑:住建局政务公开

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两个维护”思想堤坝。

局党组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强化政治思想引导,围绕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常态化组织开展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广大党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半年,全局召开党员大会6次,通过党组会议、专题讲座等形式,召开理论学习会议7次,专题讲座6次,各支部每月召开党建学习共计42次,确保党的创新理论得到有效传达和贯彻落实。

(二)强化制度引领,以制度管人管事。

将党组议事、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干部管理、学习教育、财务管理等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印发《2024年灵璧县住建局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确保党建工作与住建系统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定期开展“三会一课”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一系列的学习。加强对党的先进理论学习,将党的理论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各项工作执行规范有序。

(三)强化作风引领,干部作风持续改进。

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将纪律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加大对年轻党员干部的纪法培训,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组织观看反腐警示教育片,开展“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专题警示教育,切实增强住建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和抗腐拒变能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城乡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一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县城道路交通体系,灵璧县薄山路、铜山路、闫河路、界洪河路实现通车,稳步推进银山路、双河西路建设,目前银山路已完成一层沥青铺设,双河西路土方、雨污管网及桥梁工程桩基及盖梁已完成,正在进行水稳工程。

二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坚持体检先行,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体检评估机制,组织开展灵璧县城市更新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灵璧县城西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已确定采用EPC项目模式,全过程咨询招标已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初稿已完成,下一步计划召开专家评审会。

三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4年列入改造范围的水利巷林业局宿舍、云路市场、机械厂宿舍东楼、老人武部宿舍、幼儿园宿舍、农机公司宿舍、龙固花园、电大宿舍、煤建公建宿舍、木器厂、土产宿舍、交通局宿舍, 涉及12个小区,19栋,530户居民,改造面积5.27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设计项目挂网招标工作。

四是完善乡镇政府驻地功能。加强与市住建局对接,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将渔沟镇、下楼镇纳入宿州市样本小城镇建设发展,渔沟镇被列入特色乡镇培育计划,积极探索小城镇建设发展路径。

(二)推进民生工程,构建住房保障体系

一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宝龙世家计划交付371套,向阳汴水人家一期计划交付685套,尚东中央花园三期计划交付366套,乐居世纪家园D区计划交付1115套,古运河畔一期计划交付1500套,景和桂花园计划交付780套,共计划交付5597套。其中,宝龙世家已竣工验收;向阳汴水人家正在进行综合验收;尚东中央花园三期内部装饰工程正在施工,计划年底交付;乐居世纪嘉园D区正在进行单项验收,计划10月交付使用;古运河畔一期外电接入工程正在施工,单项验收同时推进,计划10月交付使用,景和桂花园剩余附属工程施工,计划10月交付使用。

二是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标准,积极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受理和审核工作,对申请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细致审核,确保分配公平性。2024年上半年共审核符合申请条件家庭216户,审核登记租赁补贴 117户,203人,补贴金额161280元。新增政府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惠兴苑小区房源386套,现已成立服务大厅并进驻开展工作。

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积极推进直管公房拍租工作,对已到期直管公房公开拍租,上半年共收租金152万余元,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新增直管公房约60余套,下步按程序评估挂网拍租。

四是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进一步提升保障性住房租后监管力度,加大专项巡查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公平善用。我单位专项整治小组根据《灵璧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全面清理公租房小区承租人违规租赁公租房行为。上半年不再符合公租房条件自愿退出4户,到期审核退出38户。

五是加强自建房屋安全排查整治。深刻吸取铜陵“5·27” 房屋坍塌事故教训,研究制定《灵璧县城乡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镇及农村自建房、老旧房屋、老旧小区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是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加大农村住房设施建设力度,做到应改尽改、狠抓改造质量,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2024年省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3户,累计下达补助资金144.7万元,按照“六类重点人群”应改尽改、动态清零工作要求,截至目前,我县共排查出危房改造户80户,实际任务完成率为150%,目前正在组织危改验收。

(三)开展集中整治,提升物业服务能力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推进“红色物业”实施。成立灵璧县物业服务行业党委,打造66个小区党支部,吸纳优秀物业企业党员到小区党支部任职,推进5500余名党员下沉到788个楼栋网格中,实现党组织“全覆盖、无死角”。依托业主微信群,构建“小区搭台、群众点单、业委会接单”的“微心愿”模式,鼓励党员业主“戴党徽、亮身份”,针对居民的“急难愁盼”靶向发力,解决“微心愿”。

二是大力度检查,问题隐患排查到位。坚持“周督查、月评比、季通报”的工作机制,不定期对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物业企业的考核依据,对考核末位次的小区进行严肃处理。活动开展以来,约谈企业22家,组织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100余次,电梯及消防隐患排查20次。

三是多举措整改,业主诉求有效化解。畅通投诉渠道,通过12345、6660000、物业股投诉电话、“灵听灵璧”小程序、信访等多方式收集信息,成立工作专班,划分片区,压实责任,及时办理居民诉求。共计收到各类业主诉求2000余件,其中宿事宿办1762件、灵听灵璧255件,6600000投诉97件,化解率100%。

四是定期开展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从业能力。为提升物业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履职能力、规范物业管理工作,为小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物业服务,今年以来,共举办了2场物业行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人次100余人。

(四)优化行政审批,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建立要素容缺受理机制,推行先审后证,全面推进联合验收,按照“统一申报、一窗受理、一窗分办、并联验收、信息共享、限时办结、集中反馈”的原则,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实行全程网办,提高效率,增加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2024年上半年共受理办件12040件,全部按时办结,满意率达100%;收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79.90万元、维修基金4845.24万元。

二是多样化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推行“定制化+精准化”的“项目管家”帮办代办机制,让企业尽享“一个项目、一张清单、一套方案、全程代办”个性化服务套餐。推行“签约即帮办代办”服务模式,坚持“提前介入、主动对接”的超前服务意识,对重点项目提前对接,上门服务,使“承诺件”逐渐成为“即办件”,助推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

(五)加强安全监管,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攻坚治本三年行动”专项行动。联合第三方安全专家,组织开展季度联合执法检查,对全县建设工程进行了拉网式执法大检查,出勤检查500余人次,检查覆盖主城区在建项目27个,检查项目100余次,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70余份,排查隐患252处。在督促整改的前提下,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目前已完成整改247处,完成整改率98%,剩余5处安全隐患正在持续整改中,并将存在隐患较多的2个项目移交执法大队进行处理。

二是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开展商业综合体安全专项整治、广东梅大高速路面塌方事故、铜陵自建房坍塌事故等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确保各项管控工作得到常态化落实,促进灵璧县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效保障我县建筑业安全生产平稳运行,截至目前灵璧县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率为“0”。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及时向各建筑领域企业转发事故案例,进一步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组织青山文园、红星檀宫等项目开展消防、高温、高坠等方面的专项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储备,提高各企业的应急处理水平。

(六)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一是房地产市场投资概况。2024年1-6月份,房地产开发施工面积为302.66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9.67% ;新开工面积为10.85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44.33%;竣工面积为65.93万平方米,同比减少8.64%;完成投资约30.52亿元,同比减少10.6%。

二是商品房预售许可情况。2024年1-6月份,批准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36件,批准预售面积30.71万平方米,5244套(间)。其中,住宅 1834套,19.21万平方米;非住宅3410 间,11.49万平方米。年内批准预售面积同比增长47.99%。

三是商品房销售备案情况。2024年1-6月份,商品房销售备案2143套(间),23.49万平方米,同比减少55.46%。其中,住宅备案1789套,20.81万平方米,同比减少67.13%;非住宅备案354间,2.6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5.15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