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 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灵住建〔2020〕19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股室办: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2日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展示城市魅力,根据《灵璧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灵政秘〔2020〕1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讲话精神,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发展新要求,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以解决住房城乡建设难题为重点,创新城市建设理念,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全面提高城市治理能力。
二、工作目标
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上来。围绕综合整治提升行动,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工程管理、物业小区管理、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城区拆违控违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城市建设工作“短板”,确保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顺利开展,成立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提升行动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和督查调度。庄维东任组长,张召奉、胡茂林、张勤为副组长,局属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勤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从有关部门单位抽调专人,实行集中办公,负责日常相关工作。
四、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基础设施整治提升行动
1、配合城管部门,及时做好毁损路面修复工作(责任领导:张召奉 责任单位:城市建设股 责任人:王猛)
2、加强与城管、水利部门协调,做好城市供水、节水、排水处理等工作,完善城市公用道路管网配套,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维护,全面落实雨污分流,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责任领导:张召奉 责任单位:城市建设股 责任人:王猛)
(二)市容秩序整治提升行动
3、做好建筑工地冲洗平台建设及运行、渣土扬尘、渣土覆盖等监管工作。(责任领导:张召奉 责任单位:建管股 责任人:尹成双)
(三)空气质量整治提升行动
4、配合市监局、生态环境分局规范散装水泥、黄沙、石面等建材行业管理。坚持疏堵结合,科学划定散装水泥、黄沙、石面等建材销售、堆放区域,制定行业管理办法,引导城区散装水泥等经营户有序转移;严厉打击在城区私自经营、堆放、运输散装水泥等污染环境行为。(责任领导:张召奉 责任单位:建管股 责任人:尹成双)
5、配合公安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深入推进城区限行区、禁行区车辆管控工作。(责任领导:张召奉 责任单位:建管股 责任人:尹成双)
6、加强建筑工地规范管理。确保建筑工地、待建地、拆迁工地的围墙、围挡符合标准,加大对环保喷淋设施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建筑工地符合6个100%标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建立城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数据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机械作业尾气排放标准,推进不达标工程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责任领导:张召奉 责任单位:建管股 责任人:尹成双)
(四)园林绿化整治提升行动
7、建设一批城市节点游园,加快磬山南路、界洪河路及PPP路网等道路沿线绿化景观建设,同步完善新建道路绿化设计,确保道路与绿化景观建设一体化实施。(责任领导:张召奉 责任单位:城市建设股 责任人:王猛)
(五)城区亮化整治提升行动
8、加快推进龙山大道西延段、杨河路路灯通电亮灯工作,完善道路配套设施手续,及时移交县城管局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新建高层建筑立面亮化配套体系,实施小区亮化工程。(责任领导:张召奉 责任单位:城建股、物业股 责任人:王猛、庄志刚)
(六)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整治提升行动
9、全面排查、逐步改造城区老旧小区,开展小区内道路、管线、亮化、绿化等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实现道路平整、雨污分流、灯光亮化、环境优美。(责任领导:张勤 责任单位:物业管理股 责任人:庄志刚)
10、对有物业小区,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强力整治小区乱停乱放、乱拉乱晒、阻塞消防通道等各种乱象,突出抓好小区卫生清扫和设施管护,清理整治侵占公共区域养殖、种菜等行为,逐步完善电动车充电桩,做到垃圾清扫及时,车辆停放有序,物业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制定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考核评比办法,对物业公司一月一考评、一月一通报,建立奖优罚劣激励机制,实现优胜劣汰。(责任领导:张勤 责任单位:物业管理股 责任人:庄志刚)
(七)城市养犬专项整治提升行动
11、督促物业等服务机构将小区内发现的流浪犬及违法养犬行为及时报告公安等相关部门。(责任领导:张勤 责任单位:物业管理股 责任人:庄志刚)
(八)违章搭建拆除整治提升行动
12、配合城管局及时拆除城市主次干道沿线私搭乱建。(责任领导:胡茂林 责任单位:城建监察大队 责任人:刘亮)
13、全面排查、拆除规划区内小区、居民未经审批的各类违章建筑。逐小区排查认定后,由县住建局牵头,会同属地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利用两个月时间开展集中整治,对违章搭建一律拆除到位。(责任领导:胡茂林 责任单位:城建监察大队 责任人:刘亮)
(九)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提升行动
14、加快城区地下管网设计建设工作,高标准实施城区主干道防洪排涝地下管网综合改造工程,建立地下管网智能化监测体系,及时修复破损管道,消除雨污混接、错接现象,打通城区排水防涝的主路径,保障排水通畅。(责任领导:张召奉 责任单位:城市建设股 责任人:王猛)
15、对建筑工地、新建小区、散乱排污居民区实行监管审批制。(责任领导:胡茂林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股 责任人:苏祥军)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18日至4月25日)
充分利用广播、LED显示屏、执法车辆等进行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氛围,各单位认真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保证整治提升行动顺利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6月15日)
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开展专项攻坚整治活动,全力参与,按照整治内容标准,全面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
在前期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持续巩固整治成果,促进各项工作常态化开展。局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整治任务作为当前主要任务来抓,各部门要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科学安排、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定期向局整治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环境,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激发主人翁意识,争取广大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三)加强督查,严格奖惩。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强化落实。督察股采取日常督查和不定时督查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并跟踪落实。局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肃奖惩,根据各单位承担的重点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发现工作推进缓慢的,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并限期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