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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19年度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灵璧县住建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07-11 16:20 责任编辑:住建局(人防办)
为深入推进城市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持续改善老旧小区居民住户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2019 年实施 33 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 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9 年实施 33 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宿政发〔2019〕1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2019 年,全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 17 个,房屋总建筑面积51.89 万平方米,直接受益群众 5761 户。
二、实施内容
按照基本型和提升型两类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基本型整治改造。主要包括:改造水、电、气三表出户,水、电、气收费直收到户;疏通、改建地下管网,实施雨污分流;修整、翻建小区道路;做到道路畅通;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庭院路灯和楼道灯;改造、复建停车设施,环卫设施更新改造。改造提升绿化,配套休闲设施,规范文化宣传设施。整修屋面,改造提升外观,整修楼道内墙、扶手、栏杆等。完善公建配套,改造提升配套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增设电子防护系统等技防设施,完善楼宇安全系统。疏通消防通道等。
(二)提升型整治改造。主要包括:一是节能保温屋面、墙体改造,更换具有节能保温性能的门窗,楼道及公共空间照明采用 LED 照明,小区道路及庭院照明采用太阳能路灯、节能灯及LED 灯。二是“适老化”改造,居住小区道路、游园、公共场所增设无障碍通道等设施,增设楼栋识别号、坡道楼梯,完善小区内公共活动场地并配设无障碍设施或老年康复训练设施等“适老化”改造,鼓励推广加装电梯试点工作。
三、资金安排
资金筹措以县区为主,发挥省级奖补资金引导作用,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县区自筹。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筹集整治改造资金。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奖补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鼓励“适老化”改造、加装电梯,多渠道筹集资金,完善资金使用制度。
四、申请审批程序
年初各县区按照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规划确定当年整治改造计划,经市政府核准后上报,作为年度实施、考核的依据,
据此分配省级奖补资金,下达市级奖补资金。
五、建设标准
以《安徽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为标准,着力消除老旧小区安全隐患,完善基本功能和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小区品质。基本型和提升型整治改造均要符合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六、项目实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老旧住宅小区整治项目纳入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和建设标准,依法办理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等相关手续。实施单位要加强整治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及验收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一)细化前期。各县区根据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年度整治改造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按规定程序报批。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或设计文件,编制项目概算,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查论证及批复。
(二)严格施工。规范组织工程招标采购,精选队伍,精心组织施工。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管和跟踪审计,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三)规范验收。工程竣工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规范组织工程验收。注重发挥街道、社区、小区居民的积极性,促进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四)加强监管。工程实施过程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按照省住建厅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管理要求,建立整治改造项目基础数据库,及时更新项目进度和监管记录,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跟踪监管。
(五)示范推动。在提升型整治改造项目中,继续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加强引导,明确责任,规范流程,完善手续,总结经验,积极推广。
(六)明确时限。今年实施的 17 个项目原则上应在 9 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治改造任务并及时组织竣工验收,11 月底前完成结算审计并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12 月中旬前完成对县区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七、建后管养
加强整治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议事协调机制。推动社区公共服务向老旧小区延伸,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服务业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探索在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实施自治管理。规范加装电梯维护保养使用管理。
八、政策宣传
各地要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重要意义,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努力营造改造群众支持、改造过程群众参与、改造成果群众共享的良好工作局面。
九、保障措施
各县区政府作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承担起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具体抓落实,要规范建设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做好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提升工作。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 年 4 月 1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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