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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发改委关于灵璧县灵城镇山西村钢结构大棚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章来源:灵璧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8-12 15:13 责任编辑:发改委政务公开

 灵璧县灵城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灵璧县灵城镇山西村钢结构大棚建设项目备案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基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2508-341323-04-01-814702。

三、项目建设地点:灵璧县灵城镇山西村

、项目建设周期:2个月

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计划建设内容钢结构大棚一座,占地约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80平方米,铺设混凝土路面480平方米,配套消防、给排水、变配电等辅助设施。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50万元资金来源为灵璧县2021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

七、你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尽快落实项目资金,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请按照批准后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八、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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