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灵璧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科学有序推进灵璧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提高农村水环境质量,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三、项目代码:2506-341323-04-05-844024。
四、项目建设地点:灵璧县14个镇。
五、项目建设周期:1年。
六、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治理对象为朝阳镇、大路镇、大庙镇、冯庙镇、高楼镇、黄湾镇、浍沟镇、灵城镇、韦集镇、下楼镇、向阳镇、尹集镇、游集镇、渔沟镇14个镇119个黑臭水体,水域面积为30.7万平方米。主要包含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等工程。
七、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0372.53万元,资金来源为安徽省级统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资金4000万元及地方配套资金6372.53万元。
八、请你单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和投资估算,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组织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按规定程序审批。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