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灵璧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灵璧县域防汛抗旱体系,加强水旱灾害防治监管,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2507-341323-04-01-994558。
三、项目建设地点:浍沟镇、尹集镇、娄庄镇、韦集镇、下楼镇、朝阳镇、娄庄镇、禅堂镇。
四、项目建设期:2025年7月- 2025年12月。
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浍沟镇李宅村新建泵站1座,汪塘治理1处;尹集镇菠林村重建菠林南站、新建简易提水站;娄庄镇黄圩站续建配套新建穿堤涵2座、重建以闸带桥1座、新建节制闸1座;韦集镇藕庄村重建排涝站1座;下楼镇程庙村重建简易泵站1座,配套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等;朝阳镇周庄村新建泵站1座;娄庄镇长集村新建穿堤涵1座;禅堂镇凤河村重建穿堤防洪闸1座。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493万元,资金来源为灵璧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七、请你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对项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作进一步测算和论证,确保项目实施科学、合理。同时落实该项目的前期手续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八、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