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灵璧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行政许可
浏览量:  【字体:   】

灵璧县发改委关于灵璧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章来源:灵璧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4-11 16:07 责任编辑:发改委政务公开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申请2025年灵璧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503-341323-04-01-520066。

三、项目建设地点:灵璧县灵城镇。

四、项目建设周期:8个月。

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三个,建设与老旧小区(涉及386户,总建筑面积3.47万平方米)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在小区内建设雨污分流约700米,道路沥青路面6410平方米,新增停车位38个,充电桩30个,路灯28盏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约85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七、你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尽快落实项目资金,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请按照批准后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八、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