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2025年灵璧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2503-341323-04-01-520066。
三、项目建设地点:灵璧县灵城镇。
四、项目建设周期:8个月。
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三个,建设与老旧小区(涉及386户,总建筑面积3.47万平方米)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在小区内建设雨污分流约700米,道路沥青路面6410平方米,新增停车位38个,充电桩30个,路灯28盏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约85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七、你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尽快落实项目资金,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请按照批准后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八、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