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报批灵璧县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有效改善通行环境,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2503-341323-04-01-261070。
三、项目建设地点:灵璧县尹集镇、杨疃镇、冯庙镇。
四、项目建设周期:6个月。
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拟实施灵璧县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8.861公里,其中县乡公路升级改造2.28公里,建制村通双车道1.411公里,联网路5.17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176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
七、请你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对项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作进一步测算和论证,确保项目实施科学、合理。同时落实该项目的前期手续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八、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