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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发改委关于灵璧县2025年中央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章来源:灵璧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2-27 14:56 责任编辑:发改委政务公开

灵璧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灵璧县2025年中央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农田基础设施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2502-341323-04-01-178451

三、项目建设地点:灵璧县虞姬镇、向阳镇、大庙镇、渔沟镇、浍沟镇。

四、项目建设期:7个月。

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重建苏圩站一座及配套渡槽、节制闸等建筑物;新建中心沟闸一座;新建沙滩闸站一座,采用一体化闸站形式配套重建板桥1座;重建小杨涵一座;重建沙滩桥;重建磬云沟桥;重建黄泥沟桥;重建藕湖东桥;重建条山沟桥。

    、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资金来源为灵璧县2025年中央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七、请你单位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对项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作进一步测算和论证,确保项目实施科学、合理。同时落实该项目的前期手续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八、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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