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禅堂初级中学:
报来《关于批复宿州市灵璧县禅堂初级中学附属幼儿园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加快灵璧县教育布局调整,完善学校功能,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该项目代码为:2402-341323-04-05-335688。
三、建设地点:灵璧县禅堂初级中学院内。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设教学楼约2300㎡,3层,框架结构,配套变配电、给排水、消防、场地硬化等。
五、建设资金及来源:本项目总投资62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六、项目建设周期:2年。
七、请你单位按以上原则,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落实该项目的用地、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