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游集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灵璧县游集镇大康村安置点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同意灵璧县游集镇大康村安置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09-341323-04-01-752637。
三、项目建设地点:灵璧县游集镇大康村。
四、项目建设期:1年。
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7.9995亩(5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10.88平方米,共设置14座新农村安置房(单体建筑面积257.92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及停车场、绿化、配电、排水、消防、环保等辅助工程。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32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48.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8.77万元,工程预备费98.1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七、请你单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和投资估算,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八、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