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报来《关于申请灵璧县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二期项目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健全我县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和服务能力,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03-341323-04-01-884201。
三、项目建设地点:灵璧县境内。
四、项目建设期:24个月
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对灵璧县辖区内23个卫生院项目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内容为1.杨疃镇卫生院改建医疗综合用房,建筑面积约8640平方米,新建发热门诊400平方米,配套购置基本医疗设备及建设给排水、消防、电气、弱电等相关辅助工程。2.娄庄镇卫生院主要建设内容为住院楼、门诊楼、发热门诊、公共卫生楼、食堂等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6507.51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给排水、电气等相关辅助工程。3.灵西卫生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疗综合用房、住院病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体检中心及辅助设施用房,以及医疗配套设备,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米。4.县妇幼保健院11层进行立面提升改造为产后筛查中心,主要包括装饰装修、项目立面提升改造等,并增加配套设备,对灵璧县妇幼保健院三楼原有化验科室进行功能改造,建立产前筛查中心,新建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5.对全县19家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新建或改造加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配置。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3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资金及县财政配套。
七、请你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不得超标准、超规模设计,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八、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