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璧县坚持把发展卫生健康事业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大力实施健康灵璧行动,全面推进健康灵璧建设,加快补齐卫生健康服务发展短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
(一)强化医疗队伍建设。一是加大人才招引力度,扩充医疗卫生队伍。坚持部门联动协作,新招录各类医疗卫生人员222人,其中医生120人、护士81人、其他医疗卫生人员21人。全县实际开放病床6920张,千人口数病床7.09张;每万人口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为2.9人。二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主题培训,培养医疗卫生人才1100余名,其中,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录取7人;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12人;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在培学员9人;培训全科医生6人;完成线上培训727人,脱产培训254人;正在进行“一村一名大学生”在职村医学历提升142人,中医师承10人。三是加大激励保障力度,抓好人才待遇落实。全面落实人才待遇保障,对招聘、引进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研究生以上人才,及时按照规定进行奖补、落实待遇。加强乡村医生基本保障,全面落实退出村医生活补助、村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执业(或助理)医师村医补助等待遇。
(二)推进公立医院发展。一是坚持制度先行。先后出台《灵璧县转诊服务中心建设试点方案》《灵璧县缓解跨省异地就医补短板 提能力工作方案》《灵璧县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两家牵头医院及成员单位成立理事会、医共体“两办十三中心”,完善运行决策模式,全面落实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同质化管理。二是坚持信息支撑。加快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层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人脸识别系统、县乡村双向转诊系统、区域检验系统等基础信息系统,实现医共体内和医共体间的双向转诊、分级诊疗信息化系统管理,做到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间医疗服务、居民健康档案等数据互联互通。三是坚持学科提质。县人民医院普外科、重症医学科入选第一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名单,跨省异地就医人次占比6.33%、县内住院占比75.21%;县级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8.71日、物耗成本27.89%、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32.49%。
(三)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一是全力支持县级医院建设。积极发挥政府引领支持作用,全面做好省二院托管县人民医院后续工作,成功创建三级综合医院,省二院灵璧县医院成立泌尿外科、心内科、皮肤科学术联盟,不断提高医院综合实力、办院水平,推动医院运营管理迈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医院就诊人次、收治患者等数据显著提高。二是强化县级医院龙头作用。全面实施“千医下乡”工程,两家县级医院对口支援镇卫生院,派驻专家20余人次,累计诊疗1500余人次、门诊1000余人次,开展讲座、学术沙龙15次,培训1000人次左右,开展手术16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持续下沉。
(四)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一是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通过“一事一议”校园招聘,签订意向中医药人才10人;举办全县基层医务人员中医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2次,培训人员500余人次;组织30名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参加省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不断夯实基层医务人员的中医药理论基础和实践运用能力。二是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级初审、复审,目前正在等待国家抽检;全县镇卫生院、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中医适宜技术全覆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健康需求。
(五)做好“一老一小”保障。一是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印发《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灵璧县老年医疗护理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18所敬老院设立医务室、配齐人员物资;9所敬老院、10所社会办老年公寓与所在地镇卫生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养老机构与卫生院医养签约率达到100%;全县二级以上10家医疗机构招募200名志愿者,积极开展老年人门诊就医便民服务活动。二是统筹做好女性安全保障工作。扎实推进“两癌”筛查工作,开展宫颈癌筛查9338人、乳腺癌筛查2131人,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六)全面做好疾控工作。一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县疾病预防控制局正式挂牌成立,灵璧县疾控中心“一类保障、二类管理”省级试点全面启动,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持续强化地方病防治能力建设,举办全县地方病防治与疟疾防治技术培训班,参训人员85人。规范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全县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率100%、及时率100%,纸质报告卡填写完整率100%,传染病报告准确率100%、一致率100%。扎实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各项核心指标均达标。稳步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139622剂次、非免疫规划疫苗205773剂次、新冠疫苗19538剂次。三是加强精神卫生能力建设。扎实推进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现有精神卫生医疗机构3家,其中1家为综合医疗机构精神科门诊、2家为民营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四是积极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全年慢性病综合防治任务数7180例,完成率70.29%,完成序时节点任务。五是规范开展城乡饮用水监测与公示工作。按时间节点规范开展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示,水样采集合格率100%,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七)加强医疗行风建设。一是强化制度监管。印发《灵璧县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紧密结合医药反腐集中整治工作、三合理专项行动等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书面反馈并通报;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廉洁风险防控,检查大型医用设备阳性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医疗投诉(纠纷)发生率均达标。二是强化行动落实。印发《灵璧县医药领域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从严推进专项整治,先后召开工作推进会议7次,开展督导检查2次,开展监督谈话2200余人次,签订卫生健康行业从业人员廉洁从业承诺书3100余份。截至目前,自查发现问题均整改到位。
(八)全力推进创建工作。一是稳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聘请专业PCO公司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召开创卫工作推进会、培训会,现场考察各类创国卫样本点并督促落实整改,创建县检察院、县财政局等省级卫生单位42个,灵城镇滨河社区、下楼镇陈潭村等省级卫生村(社区)85个,朝阳镇、浍沟镇等省级卫生镇10个,省级卫生镇比例约占60%。二是稳步推进省级健康县创建。全县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企业覆盖率均达到创建标准要求,建成大型体育场馆1个、文化体育广场3个、社区体育俱乐部5个、公共足球场1个、乡镇健身广场19个;建设健康教育基地2个、健康小屋80个;建成滨河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打造滨河景区宣传阵地;完成312个乡村文体广场和城市“十五分钟健身圈”建设工作。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尚需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整体服务能力不强,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不足、发展不均,村卫生室人员短缺,“招人难,留人更难”、村医“一高两低”等问题依然突出。
二是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仍需用力。县级龙头医院带动能力有待提高,中心药房尚未建设,120指挥系统正在搭建,在上下转诊、资源共享方面还有不足,存在建设薄弱、救治能力总体不强等问题。
三是医疗基础设施建设还需推进。医疗卫生资源依然不足,软、硬件服务设施有待提高,有时存在设施建设进度缓慢、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