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转发市卫健委《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医院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督促各医疗机构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
二是持续做好全县医疗系统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工作,及时向县委政法委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材料,督导各医疗机构做好双提升宣传工作。
三是对县卫生监督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是落实灵璧县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反不正当竞争打击传销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根据会议安排,做好卫生健康领域相关工作。
五是参加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暨常态化扫黑除恶“力早打小”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医疗行业专项整治。
六是根据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办理,并向县检察院回复。
七是对2023年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进行总结。
八是完成2024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和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计划的报送工作。
九是及时对接市卫健委职业健康科,按照考核细则报送2023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