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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灵璧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315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章来源: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8-03 09:30 责任编辑:卫健委政务公开

张茜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23155号《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提案》,我委已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实行乡聘村用,落实村医待遇保障。结合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村卫生室全部由政府举办,对村卫生室人员实行卫生院聘用,乡村医生的业务收入、社会保障和村卫生室的资产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乡村医生的基本工资收入有财政保障,从而实现村医实现收入有保障,老有所养的生活问题,解决后顾之忧。制定切实可行的乡村医生收入保障制度,结合两卡制,实行村医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与工作量相挂钩。对于村医中取得临床执业资格和服务考核优秀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实行选拔机制,激励乡村医生的主动学习积极性,提升服务能力。

二是健全完善医生培养培训制度,健全乡村医生的培训培养机制。采取临床进行医学院机制培训、城乡对口支援带动培养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医的教育培训,逐步把村医培养为农村留得住、实用型的全科医生,不断提高村医队伍整体水平,满足基层群众的看病需求。

下一步县卫健委还将继续加大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投入、增强服务内涵,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健康需求,为基层百姓的健康全力护航。

欢迎您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农村卫生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办复类别: A 类

联系单位: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7-6031710

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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