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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做好2023年全县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文章来源: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8-23 11:37 责任编辑:卫健委政务公开

2023年8月22日,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县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今年以来,我市已发生多起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严重影响师生的身体健康,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宿州市卫健委宿州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宿卫疾控〔2023〕50号)文件的要求,我县开展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切实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及《安徽省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年度考核方案》(卫疾控秘〔2017〕411号)及《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版)等文件精神,对结核病防控工作提出了要求,务必要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二是适应现实需要。新生入校筛查,可早期发现和有效控制结核病传染源,是学校结核病防控的重要措施。故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7月,灵璧县卫健委着手起草《灵璧县2023年学校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方案》(草案)。草案完成后多次向各股室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之后于7月20日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一个月。截至8月20日,未收到网上公众意见。8月21日《通知》已通过法律顾问审查,认定《通知》内容合法,符合现行法律、政策的规定,委法规股出具审核通过的意见。8月22日《通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早期发现和有效控制结核病传染源,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五、主要内容

《方案》共有7大块内容,主要是:

第一块是工作目标,指出了筛查率需要达到90%以上,且对筛查发现的结核病患者100%给予规范性隔离治疗和休复学(课)管理,并及时进行疫情报告;第二块是筛查对象,为辖区内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托幼机构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级及托幼机构秋季新入园幼儿;第三块是筛查内容,主要为肺结核筛查方式;第四块是实施步骤,主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第五块是职责分工,按照联防联控、属地管理原则,卫健和教体牵头,疾控和各医疗机构配合,全面保障筛查工作顺利进行;第六块是保障措施,从人力、物力、财力三个方面全方位推进筛查工作;第七块是督导检查,旨在高质量开展筛查工作,杜绝把关不严、防控不到位等现象的发生。

六、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医疗急救保障组。配备有资质的保障人员。急救车辆、器械和药品齐全。二是准备试剂。由县疾控中心负责采购,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自行组织采购,采购的相关手续按规定至少保存3年。

七、创新举措

提前筹划部署,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将组织对全县体检筛查工作进行质控督导检查。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认真做好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对筛查发现的结核病确诊患者,要严格按照《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要求开展病例个案调查。

九、解读人及政策服务咨询电话

解读部门:灵璧县卫健委

解读人:灵璧县卫健委疾控股股长刘鸿飞

咨询电话:0557-608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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