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4日,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灵璧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灵璧县在2019年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县城,2021年启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并在同年底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审,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扎实有序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和《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全爱卫发〔2021〕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2月23日灵璧县卫健委起草了《方案》征求意见稿,2023年2月28日征求灵城镇政府、县城管局等42家单位意见,截至3月2日,共收到6家单位反馈,1家单位提出的意见已经调整采纳。3月9日通过县司法局审核,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后,3月24日以灵璧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
四、工作目标
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完成,城乡卫生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卫生管理与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生态与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整体提升,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和相关规定,完成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
五、主要任务
《方案》共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创卫”目标;二是创建工作步骤;三是任务分工。(一)创建目标。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完成,城乡卫生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卫生管理与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生态与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整体提升。
(二)创建步骤共四步:一是对标自评,二是全面实施,三是省级评估,四是巩固提高。随时最好迎接全国爱卫办抽查暗访准备,持续推进健康灵璧建设。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解共7个方面52项。 县卫健委牵头组织各责任单位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搞好市容生态卫生,打造生态环境,做好重点场所卫生,保障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六、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全民动员。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县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在全县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
七、创新举措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因地制宜、确保实效”的原则,从人民群众最迫切、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以城区卫生基础设施(如主次干道保洁、公厕的改造建设、小区环境治理等)城中村、公共场所、七小行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整治及档案资料整理作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开,通过创建活动促进县域卫生环境整体改观。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严明纪律,强化督查。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内容,县创卫办要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的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行任务销号制,挂牌督办,限期完成,确保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九、解读人及政策服务咨询电话
解读部门:灵璧县卫健委
解读人:灵璧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吕耀銮
咨询电话:0557-6082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