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卫健委党组书记单敏就《灵璧县2023年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解读,解读内容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3年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好省市关于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要求,特制定《灵璧县2023年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1月10日,灵璧县卫健委基层卫生股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在认真学习省市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1月16日召开基层医疗机构人员会议,详细学习讨论,并征求了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的意见建议。1月20日,本送审稿已通过法律顾问审查,认定《实施方案》内容合法,符合现行法律、政策的规定。通过梳理汇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2月10日在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并进行了采纳吸收。通过梳理汇总,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2月20日,经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方案》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2023年,全县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基层门诊人次占比达到65%以上。结合实际推进中心村卫生室建设,中心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五、主要任务
一是做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升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二是实施乡村医生全员岗位技能培训。三是以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改善基层卫生服务环境和装备水平,加强特色专科建设,推广适宜技术,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四是强化中心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从易到难、由点到面实施中心村卫生室达标建设,推进中心村卫生室“院派院管”。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制定工作细化落实方案,及时确定2023年建设具体村室(站)名单,以及人员培训名单,并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各卫生院、中心要对照标准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形成问题清单台账,逐个单位逐项内容对账销号,对于涉及房屋建设、较贵仪器设备购置配备等重点难点问题,要早谋划早汇报常督促早解决,避免久拖不决影响任务完成。
(二)落实资金保障。室(站)卫生厕所建设由卫生院(中心)负责落实。村室(站)的达标建设中的设施设备配备、人员培训资金由省级下达的资金保障。2023年省财政奖补标准化建设资金统筹用于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其中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培训费用优先从省级财政资金中列支。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积极协调县财政部门,落实资金保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七、创新举措
做好建后管养。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的管理养护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单位为主”和“谁使用、谁养护”的原则,卫生院、中心做好管理资产登记管理,明确村卫生室、站的养护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压实管养责任,对项目配备的设备要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要采取日常检查和定期督导相结合的形式检查项目建后的管理养护情况,重点是房屋的维护措施情况,器械、设备养护情况以及资料台账的留存保管情况,避免无法使用、闲置等问题出现,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房屋、仪器设备等损毁导致返回不达标状态的,要及时修缮房屋,补充更新仪器设备,确保经常性保持达标状态。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强化监督调度。强化监督调度。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标准及资金保障渠道,按《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执行,6月底之前完成标准化建设的全部任务(包括人员培训),7月底之前完成中心村的建设任务。市县卫健委继续实行月报送、月调度工作机制,每月28日前如实上报进展情况(见附件),不得虚报、瞒报。市县将以“四不两直”方式,适时组织暗访督导,确保工作抓紧抓实。
九、解读人及政策服务咨询电话
解读部门:灵璧县卫健委
解读人:灵璧县卫健委党组书记单敏
咨询电话:0557-6031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