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工作积极性,妥善解决在岗村医的养老保障问题,筑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底”,促进全县基层卫生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18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宿政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了在岗村医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的保障渠道。截至目前,全县在岗村医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资金466.5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完善在岗村医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使他们退出后能够享受相关养老保险待遇,全县共888名在岗村医申请参加养老保险。
阶段性目标:截至目前,全县共有888名在岗村医申请才加养老保险,其中623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65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县在岗村医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资金466.51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全面深入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现村卫生室“院办院管”制,完善乡村医生队伍激励机制,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吸引中、高等医学(卫生)院校毕业生进入乡村医生队伍,实现2025年末每村最少有一名取得执业(或执业助理)资格乡村医生的工作目标,解决乡村医生后继乏人问题,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确保三级医疗保障“网底”不破,逐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全县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岗村医,符合参保条件的,可结合自身条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岗村医是指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和护士(师)、药士(师)、中医一技之长人员等具有执业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根据在岗村医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贴经费绩效目标自评情况,严格按照实际支出进行自评,确定一级指标三个: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七个;三级指标七个;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依据上级拨付经费文件和实际支出情况自评,保证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真实性,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况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99.72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可附表进行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全县在岗村医参加养老保险888人,其中623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65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现行缴费标准,全年预算支付金额466.51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
在岗村医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贴经费466.51万元全部划拨至各乡镇卫生院、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账户,确保资金100%落实到位。
(三)项目产出情况。
全县在岗村医参加养老保险888人,其中623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65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岗村医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贴经费466.51万元足额拨付至参保村医个人账户。
(四)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中,解决乡村医生后继乏人的问题,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村卫生室工作;可持续影响指标中,更好的为在岗村医谋福利,扎实开展村卫生室各项工作。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成立灵璧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开展相关工作,县卫健委要牵头做好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的政策宣传、情况摸底、身份年限核定、数据审核等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做好政策解释、参保登记、保费征缴、养老金待遇核定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补助资金预算、拨付和监管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严格把关。各乡镇卫生院、社保所、财政所要协助做好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提供乡村医生参保各种相关材料,做好相关参保手续办理;负责对乡村医生参保资格的审核、把关,在做到应保尽保的同时,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三)加强宣传,稳妥推进。各乡镇卫生院在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政府引导和个人自愿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策稳妥实施,维护基层医改和村医队伍稳定。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缴费积极性不高。我们通过QQ群、微信、电话和小程序等方式多次发出了缴费通知,各乡镇卫生院和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知参保村医缴费,仍有部分参保村医感到个人缴费部分较多,对退出后的养老金标准影响不大,态度消极,存在观望心理,收到通知后迟迟不愿意缴费。
2、部分在岗村医不愿意参保。个别在岗村医以家庭困难、年纪偏大、个人缴费部分较多等为理由,不愿意参保。
七、有关建议
将以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为契机,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加强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