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反馈单位 | 提出意见 | 采纳与否 | 是否采纳原因 |
| 1 | 县委组织部 | 无意见 | / | / |
| 2 | 县委编办 | 无意见 | / | / |
| 3 | 县财政局(国资委) | 无意见 | / | / |
| 4 | 县人社局 | 无意见 | / | / |
| 5 | 县发改委 | 无意见 | / | / |
| 6 | 县审计局 | 无意见 | / | / |
| 7 | 县医保局 | 第三项工作措施中第8条“强化医保政策保障机制。实行差别化医保补偿政策和价格政策,根据全市统一规定,统筹区内外报销比例差距不低于10%,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差距不低于10%”。目前,按照《宿州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宿政办发〔2019〕5号)文件规定统筹区内外报销比例差距为5%,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差距为5%。由于实行市级统筹,医保政策由市医疗保障局统一制定,待遇差不低于10%目标应由市医保局设定。 | 否 | 该指标由省级层面统一标准,市政府办公室亦明确下文规定。 |
| 8 | 县人民医院 | 1、意见稿中第三项“工作措施”中建议增加解决县级医院人才短缺的举措。目前县医院医师人数仅高于萧县,医院由25个病区增加到36个,人力资源严重短缺。今年毕业的我县医学类毕业生不足30人,招聘困难。依据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卫生健康人才和专科建设“511”计划》的通知政策促进人才招聘,并能留住人才。
2、意见稿中第三项“工作措施”中建议增加提升乡镇卫生院住院率的举措。目前基层普遍住院率较低,建议依据国家关于绩效改革的“两个允许”改变提升现有的乡镇绩效方案。 3、意见稿中第三项“工作措施中建议增加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举措。目前我院平均住院费用全市最低,建议医保局把县级医院的服务费收费标准进行合理调整,充分体现服务价值。依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1年7月8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文字实录》李斌主任讲话:“二是坚持“三医联动”改革。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降低虛高价格,将降价腾出空间的80%用于调整技术服务价格,提高的技术服务价格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总体上不增人民群众负担。” |
否 | 无具体修改建议,无法参考。 |
| 9 | 县中医医院 | 医共体牵头医院目前发展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人力资源绝对不足,招聘人员很困难,对于本科生招聘吸引力不够,若可以增加编制等政策,吸引更多的本科毕业生等高素质人才,从根本上解决人力资源问题方可筹建更多新科室,服务更广泛,目前医院派出人员外出学习都不能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 | 否 | 无具体修改建议,无法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