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卫健委党组成员李鹏程对《灵璧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行解读,解读内容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 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2016-2030年)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做好中医药工作,经灵璧县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灵璧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县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在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全县中医药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 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2016-2030年)的实施意见》,经灵璧县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灵璧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2021年11月10号发函征求27家单位的意见建议,均反馈无意见,于2021年11月22日县政府印发《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灵璧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做好中医药工作。
五、主要任务
对全县中医药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扶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保障措施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单位和专家参加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情况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县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七、创新举措
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中医药工作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我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涉及重大问题及时报联席会议研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九、解读人及政策服务咨询电话
解读部门:灵璧县卫健委
解读人:灵璧县卫健委李鹏程
咨询电话:0557-603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