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高康复、医疗、护理、保健服务。
2.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并配合做好全县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任务。
3.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并做好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工作。
4.负责配合做好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教学和培训工作。
5.做好医院医疗安全、护理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饮食卫生等工作。
6.做好学生和其他人员的健康体检任务。
7.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的诊治工作。
8.做好储血点血液质量管理工作。
9.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
二、负责人姓名
曹葆强 党委副书记、院长
三、联系方式
0557-6022290
四、办公地址
钟灵大道与虞姬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