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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文化和旅游市场(演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文章来源:灵璧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1-26 10:52 责任编辑:文旅局政务公开


卷宗号 处罚事由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违反条例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备注
(灵)文综罚字〔2025〕001号 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 宿州市磬馨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91341323MAE48TE24A(1-1) 2024年12月27日20时36分,宿州市磬馨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的行为 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 2025.01.24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零陆拾玖元玖角(¥1069.9元),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50000 灵璧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银行或以其他方式(微信、支付宝等)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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