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菊 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9号关于《关于完善学校体育设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高度重视完善学校体育设施建设,持续加大投入,2024年度改建学校运动场8个,每年充分利用学校空间资源,积极挖潜扩容,提高学校体育课教学和体育活动面积。学校作为体育设施管理主体,每学期安排定期检修和维护运动场所设施,确保中小学体育设施安全可靠。并能够合理安排学生活动场地和时间,确保每个学生都参与到体育健身活动中。
办复类别: A 类
联系单位: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0557-6022378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