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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学校基本标准

文章来源:灵璧县教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11-07 10:16 责任编辑:教体局政务公开

 一、基本标准

   对标《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皖教基〔2017〕24号)和《安徽省农村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皖教秘基〔2014〕82号)文,(乡镇寄宿制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小学不低于22平方米以上,初中不低于25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宿舍):小学不低于8.5平方米,初级中学不低于9.5平方米;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小学不低于4平方米,初级中学不低于4.5平方米;生均体育活动场地面积:小学不低于7.7平方米,初级中学不低于10.6平方米。乡村小规模学校: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22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生均运动场地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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