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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文章来源:灵璧县教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5-23 16:27 责任编辑:教体局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体育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体育发展规划、计划和重要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工作。
    (三)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实施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的课程计划与课程改革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统筹和指导全县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加大对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指导和评估,调整专业结构,适应市场需求。
    (四)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检测。
    (五)组织开展体育业余训练,向国家和省、市输送优秀体育人才;协调全县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举办全县性体育竞赛,承办省市交办的各种体育竞赛。组织开展体育合作与交流。
    (六)发展体育产业,繁荣体育经济;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全县临时体育经营合格证和体育经营管理人员资格证;管理体育市场;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七)负责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负责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工作。
    (九)组织实施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职工培训,指导学校内部体制改革及有关学校后勤社会化工作。
    (十)负责全县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改革高校和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办法,负责组织实施高中等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二)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的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按照干管权限做好县属学校、中心小学、中心初中班子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县内教育系统(除县直、灵城镇、虞姬乡)的教职工调配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跨县市、跨系统新进教职员工调配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择优聘用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门经费的统筹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有关规定,指导与管理本部的基本建设工作;统计并监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筹措与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教育收费标准的执行。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  办公室

2  人事股

3  计划财务股

4  基础教育股

5  职业与成人教育股

6  政策法规与安全保障股

7  教育督导办公室

8  体育工作股

9   行政审批服务股

10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

三、办公地点: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合肥工业大学技师学院院内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电话:

0557—6022248

六、网站地址:  

https://www.lingbi.gov.cn/public/column/6626471?type=2&nav=1

七、邮政编码:

234200

八、办公邮箱:

lbxjytyj@163.com (此邮箱不受理依申请公开)

九、主要负责人

教体局局长: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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