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把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安置工作
1、2023年春季退役士兵返乡接收工作
为扎实做好2023年度春季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我办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模式,优化办事流程,组织搭建多部门联办平台,开展退役士兵接收报到“一站式”服务,为光荣返乡退役士兵送上“暖心大礼包”。为让退役士兵只需“来一次、跑一处”就能办妥报到相关事项,提前谋划,与组织、人武、公安、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事先沟通协调,在县退役军人服务大厅集中受理退役士兵报到登记、户籍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养老(医疗)保险接续、预备役登记等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及时、便捷、高效。
已接收2023年春季退役士兵共计*人。
2.企业军转干部工作。
我县目前企业军转干部共*人,我办积极为企业军转干部从生活和医疗上予以服务保障。
⑴根据《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为企业军转干部缴纳2023年1-6月医疗保险*元。
⑵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文件精神,切实为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帮扶,2023年1-6月为企业军转干部拨付生活困难补助金*元。
⑶认真做好对所属企业军转干部的2023年春节慰问工作,拨付慰问金*万元。
⑷根据文件精神,给予企业军转干部住院医疗二次报销,2023年上半年为我县9人次企业军转干部住院治疗费用补助资金拨付*元。
3.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
为5名符合条件退休退役安置士兵补缴医保*元,切实提高他们退休后医保报销待遇。
(二)就业工作
⑴我办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在灵璧县安置后未能就业、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中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提供扶持再就业专项岗位,目前已有五批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共*人上岗,目前第六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预登记工作正在进行中,目前已报名*人,为解决退役士兵就业困难提供强力保障。
⑵2023年3月17日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举办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参加企业*家,提供岗位*余个,应聘的退役军人*人,现场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人。
⑶2023年3月20日联合县人社局举办“2023年灵璧县退役军人(军属)专场招聘会”,参加企业有县邮政局、县移动公司等县内知名企业共计*家,提供岗位*余个,前来应聘的退役军人(军属)*人,现场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 *人。
⑷2023年4月13日灵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共同开办退役军人招聘会,本次前来参加招聘会的退役军人约*余名,参加企业*家,提供岗位*余个,切实解决春季退役兵就业问题。
⑸2023年4月15日灵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领队,组团前往马鞍山开展省级退役军人招聘会。
(三)培训工作
以促进就业为目标,根据政策规定和退役士兵意愿,我县和培训学校共同商定免费培训计划和内容。根据就业需求和个人专长,个性化定制培训课程,相继开设了中式烹调师、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电子商务与网络创业、直播销售员、维修电工、挖掘机驾驶员汽车维修等三十余种市场紧缺型专业课程,最大化提高就业率。截至目前,我县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共报名参训*人。
二、2023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八一”为2022年度*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通过银行社保卡发放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2、积极做好2023年秋冬季自主就业接收工作。为他们做好落户、社保衔接、组织关系接转、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
3、做好2023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转业军管接收工作,积极协调岗位,全力做好2023年度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转业军官安置工作。
4、根据市局文件,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做好退役士兵专项岗和“非个人原因未上岗”志愿兵工资调整工作。
5、做好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认真开展退役士兵就业周等活动,为退役士兵搭线引桥,积极提供就业信息和平台,经过就业指导,优先把退役军人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去。同时,积极引导退役士兵、士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门技术,为就业创造更好的条件。力争培训率95%以上,完成省市下达工作任务。
6、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开展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退役军人“就业起航”行动,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拓宽就业渠道,精准提供创业指导、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激励更多灵璧籍退役军人回乡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