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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重点工作无障碍改造落实情况

文章来源:灵璧县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07 10:18 责任编辑:县残联政务公开

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是提高残疾人居家生活质量、解放残疾人家庭劳动力、助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一项民心工程,是建设无障碍环境、促进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基础条件。根据《关于印发宿州市2024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改造的通知》(宿残联办[2024]3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我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依据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系统信息数据,为我县203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附件1),优先安排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兼顾各类别残疾人迫切需求,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项目完成情况,录入“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的“无障碍改造”业务模块。

二、实施流程

(一)需求调查。县残联将在2月18日前完成工作方案的制定。以乡镇(街道)、村(社区)残联工作人员、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和协助理员队伍为主,依据年度计划改造任务量,结合中国残联下发的需改造对象名单,对辖区内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需求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按照家庭困难和急需程度排序汇总。已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的残疾人不再进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二)改造对象确认。县残联按照摸底的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经残疾人本人同意后,确定为实施对象,同时填写《安徽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审批表》。确因残疾等客观原因无法签字或作出决定的,由其家庭成员(监护人)代为签署意见;无其他家庭成员(监护人)的,可由所在村(社区)委员会代办。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改造家庭。

(三)预审评估设计。3月25日前县残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评估设计,同时对实施对象的残疾情况、家庭经济条件等进行现场核实,对家庭环境等予以绘图并拍摄照片或视频记录。专业人员以入户调查及评估的资料为依据,对改造对象的无障碍需求和改造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按无障碍有关技术标准制定个性化的建议方案。对不符合条件、超出实施方案范围或确实无法改造的,应予解释。未纳入当年改造范围的,其评估结果留作下年度的申请依据,参与下年度的申请排位。

(四)意向公示

 四月初,在徽采平台发布2024年灵璧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五)实施改造和验收。

1.入户施工。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无障碍改造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有关规范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要求,参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执行,设施类的改造具体可以参照《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目录清单》《安徽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参考标准》。改造施工时将充分考虑和听取残疾人的意见与建议,尽量满足残疾人个性化需求,做到严控质量、文明施工、规范建设、确保安全。

2.验收拍照施工结束后,县残联组织人员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对所改造部位分别在施工前和结束后的同一地点、同一角度进行拍照备存。

3.交付使用。经县残联验收合格的,施工方应为实施对象提供质量保证书。需要返工整改的,需于10日内完成,并再次验收直至达到合格要求后,交付改造对象确认签收。

4.改造后评价。项目改造完成后,县残联将组织人员对改造后的残疾人家庭成员进行满意度评价,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预审评估设计及验收和评价,填写《安徽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评估设计验收表》。

8月25日前,完成改造实施和验收工作。

(六)改造档案管理。

家庭无障碍改造成果交付使用后,县残联将收集整理施有关资料并建立每户改造档案,规范台账管理。

(七)改造数据录入。

9月25日前将每户改造信息录入中国残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据库系统”。

(八)抽查回访。

县残联将在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交付一年内,按一定比例开展回访工作,进行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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