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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解读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重大意义

文章来源:灵璧县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2-02 11:46 责任编辑:县残联政务公开

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并主持召开基层代表座谈会时,明确指出,“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我们要高度重视”;2021年、2022年在考察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工作时,又对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要求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也对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做了部署安排。步入新时代,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具有更高目标,面临更高要求,承担更多任务,需要及时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

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保障残疾人与老年人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残疾人8500多万,截至2022年年底,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有2.8亿,而且老年人数量还将继续增长。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消除公共设施、交通出行、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等各领域有形或者无形的障碍,保障残疾人、老年人能够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产生活,维护其生活尊严,提升其生活品质,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促进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是人权法治保障的重要内容。及时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进一步健全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制度机制,充分体现国家和社会对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群体的关心关爱、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有力推动新时代我国人权事业不断取得新发展。

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有力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四十年的实践发展,特别是经过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我国无障碍建设取得了明显发展和巨大成就,也积累了大量经验做法。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无障碍环境的需求日益迫切,涉及的领域日益广泛。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较,无障碍环境仍存在覆盖不够全面、建设不够系统、衔接不够连贯等问题,地区和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特点较为明显。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新技术广泛运用,残疾人、老年人在一定程度上面临“数字鸿沟”“服务赤字”。这些都对无障碍环境提出更高、更多要求,不仅要解决“有没有”的问题,还要解决“好不好”“管不管用”的问题。除了《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对无障碍建设作出了规定外,2021年国务院还制定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在推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较为零散、较为原则、位阶较低,不能完全适应新阶段发展需要,迫切需要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加强顶层设计、提炼实践经验、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建设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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