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人证(含到期换发)办理、评定、发放流程:
1、申请办理视力残疾人证业务的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3张两寸彩色免冠照片,到灵璧县人民医院门诊三楼眼科鉴定,评定时间为每周二、四两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办理听力残疾人证业务的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3张两寸彩色免冠照片到宿州市立医院耳鼻喉科鉴定,评定时间为周一至周五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申请办理言语、肢体残疾人证业务的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证明及3张两寸彩色免冠照片到灵璧济安医院一楼伤残鉴定中心鉴定,评定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暂定)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申请办理智力、精神残疾人证业务的申请人,必须由监护人陪同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相关医学证明及3张两寸彩色免冠照片到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鉴定,评定时间为周一、二、三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557-3912739鉴定科;
以上鉴定结果均由其各科专家签字盖章后生效,统一交到县残联办证中心录入办理残疾人证,由镇残联统一领回发放。
二、残疾人证挂失补办和残疾人证残损换新办理流程
申请办理残疾人证挂失补办和残损换新业务的申请人需持本人或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两张到县残联一楼办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即时可领取残疾人证。
三、残疾人证迁移办理流程
1、申请办理残疾人证迁出业务的申请人,需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新入籍的身份证或户口本(三者有其一)即可办理,即时可办结。
2、申请办理出具认证迁入业务的申请人,需由本人持户口迁出地残联出具的残疾人证相关迁移证明等材料,于周二至周五4个工作日到灵璧县残联申请办理,对残疾人评定的等级无异议的即时可领取新的残疾人证,如对残疾人评定的等级有异议的需从新核准后发放残疾人证。
温馨提示:根据《宿州市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证到期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换发残疾人证,对逾期1个月以上不换证的,提醒残疾人证到期将影响其享受两残补贴等政策补贴,对逾期6个月以上且多次提醒仍拒不换证的,按规定给予强制注销,同时提醒残疾人,注销一年后才能再次申领残疾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