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申领看护管理补贴的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 被监护人建档后或一个看护管理年度期满后,监护人可向现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交《领取年度看护管理补贴的申请》,领取《看护管理记录手册》。待提交申请一年期满后,社区个案管理小组将《看护管理记录手册》统一交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民政工作补贴主管部门。民政部门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对《看护管理记录手册》认定签字情况进行审核,向审核通过的监护人发放看护管理补贴。在一个看护管理年度内履行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看护管理责任,并按照第四条要求被社区个案管理小组全部认定,被监护人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监护人可以足额领取全年补贴。我县拟定每年年初发放上一年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贴,并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