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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残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制度

文章来源:残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7-05-23 15:00 责任编辑:残联

为进一步锤炼过硬干部队伍,提素质、上水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经理事会研究,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 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顺应人民期待,深受群众拥护,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坚定决心。县残联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央《八项规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从我做起这个总要求,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从严从紧这个主基调,深刻理解、准确把握量化细化这个硬任务,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做到“ 七个不得”。  

(一)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提高工作效率,不得随意拖延、推诿。 

(三)治理“慵懒撒”,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强化集体荣誉,不得说、做有损单位集体荣誉的话和事。 

(五)严格公车管理,公车不得私用。 

(六)严格公务接待,不得超标准接、超范围公务接待。 

(七)谨防“会所中的歪风”, 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三、强化督促检查,切实做到务求实效  

要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纳入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出细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将抽调专人组织对《八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态度不端正、执行不得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违反规定的,不管涉及到谁,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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