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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做好敬老院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提高床位利用率的工作方案》的解读

文章来源:灵璧县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6-26 08:51 责任编辑:民政局政务公开

2025年5月13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6月3日,灵璧县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敬老院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提高床位利用率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农村敬老院是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目前我县集中供养的失能老年人数已占集中供养总人数的77%,其中完全失能人员占19.1%。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敬老院服务质量,加强院内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提高床位利用率,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依据2024年省民政厅、财政厅等8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和提升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关于做好敬老院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提高床位利用率的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等8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和养老服务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县出台《工作方案》,旨在提升敬老院服务质量,重点解决失能老年人照护难题,优化资源配置明确护理员配备标准与补贴标准,鼓励特困供养机构在床位闲置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提高床位利用率。工作方案》通过“精准照护+资源整合”,既回应了失能老人刚性需求,又破解了敬老院床位闲置难题,推动公办机构从“保基本”向“优服务”转型,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实践路径。

、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扎实做好《工作意见》起草工作,县民政局认真研究省里相关文件精神,开展调研,分析我县当前特困供养机构的现状运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总结我县特困供养机构实践经验,并充分学习借鉴先进县区的做法。2024年12月,牵头起草形成讨论稿,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征求意见稿。2025年2月,就征求意见稿向先关单位与各特困供养机构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吸纳有关意见建议,并履行合法性审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等程序后,正式印发《工作方案》。

文件主要内容

优化人员配置,夯实服务基础

1. 管理人员配备:县民政局指导镇人民政府,依据敬老院入住人数精准配置管理人员。30人以下敬老院配备3名管理人员,涵盖院长、食堂工作人员、会计等;30 - 50人配备4名;50人以上配备5名,确保管理有序开展 。

2. 护理人员配比:明确护理人员与老年人配比标准,与自理老年人不低于1:10,与失能老年人不低于1:5,保障不同身体状况老年人均能得到充分照护。同时,规定敬老院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岁,为管理团队注入活力。

   (二)强化照护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1. 培训与理念升级:县民政局推动公办敬老院改造,鼓励护理人员考取职业资格,定期组织专业技能培训,推广“以人为本”理念,实施分级护理,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有温度的服务。

2. 标准与考核并行:县民政局制定统一护理标准,镇级民政部门每月督查。达标者发放护理补贴,连续两次不达标予以辞退,以严格考核保障照护服务质量。

3. 明确责任与补贴:为每一名失能老年人明确护理责任人并标识,合理限定护理人员照护人数。根据失能程度确定补贴标准,从集中供养人员护理补贴中列支,确保护理工作规范、可持续。

4. 深化医养结合:县卫健委协同医保、民政部门,推动镇卫生院与敬老院医养签约合作,探索在敬老院设置康复病区或医疗服务点,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管理,实现医养深度融合。

多措并举,提高床位利用率

    1. 功能分类管理:县民政局将农村敬老院分为区域性和乡镇两类,区域性敬老院优先收住失能特困人员,乡镇敬老院侧重自理特困人员。同时,在满足特困及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需求基础上,向社会老人开放,充分利用资源。

2. 规范收费管理:敬老院向社会老人开放服务实行“收支两条线”,公办敬老院依服务能力确定收费标准并公示,明确收支管理规范,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理。

3. 明确费用用途:公建公营敬老院社会老人服务收费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规定护理人员工资支出上限,结余资金用于敬老院改造提升,保障资金专款专用。

4. 拓展服务范围:支持敬老院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整合资源为周边老人提供多样化服务,承接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等业务,实现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协同发展,提升敬老院综合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创新举措

一是提出护理责任人与失能老人“一对一”挂钩,并在房间公示,压实照护责任。服务标准精细化推行分级护理和个性化服务,要求护理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培训。

二是建立护理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机制:达标发放补贴,连续两次不达标辞退,强化监督考核。

三是医养结合深化推动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签约合作,支持院内设医疗点并纳入医保,实现“小病不出院、大病能转诊”,解决失能老人医疗需求。

保障措施

资金与监督双轮驱动一是资金活用允许将特困人员护理补贴用于支付护理员劳务费用(全失能补贴50%、半失能40%),激发人员积极性。动态监管镇级民政部门按月督查护理质量,县民政局制定统一标准,形成闭环管理。二是风险防控:社会老人收支与财政拨款严格分账,避免资金混用,确保特困群体权益。

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科室:灵璧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咨询电话:0557-602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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