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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文字解读】灵璧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鹏程解读《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灵璧县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9-02 08:59 责任编辑:民政局政务公开


灵璧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鹏程就《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低收入人口范围包括哪些?

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成员,以及当地规定的其他低收入人口。

二、低收入认定程序是什么?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的认定分别按照《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和《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认定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收入、财产的核查范围和核算方法以及认定程序等,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相关规定执行。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核算收入时参照最低生活保障相关规定适当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以及因残疾、因病、因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界定、核查范围和核算方法以及认定程序等,参照当地临时救助有关规定执行。

三、如何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

根据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按照低收入人口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分层分类提供常态化救助帮扶。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同时按照现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给予针对性帮扶措施,切实防止规模性返贫。

四、如何组织实施这项工作?

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措施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及其他困难人员的认定办法、程序和救助帮扶标准、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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