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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民政局

文章来源:灵璧县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8-12 09:33 责任编辑:民政局政务公开


一、机构职能

灵璧县县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标准,组织研究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地名工作,负责县内重要和跨县界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有关工作。

(五)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九)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一)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拟订并牵头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县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灵璧县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机要、安全、档案、保密、党建、综治、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重大政策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拟订全县民政系统教育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协调工作;承担民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股。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党建有关工作。

(三)社会救助股。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市及县本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四)区划地名办公室。研究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县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标准,监督管理全县地名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名称的命名更名、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小区等地名名称备案公告工作,编制出版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的图录典志等和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详图;负责县内重要和跨县界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五)社会事务股(政策法规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拟订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六)养老服务股(老龄工作股)。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老年人社会参与以及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等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发展银发经济的推进措施;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政策宣传以及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协调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老年人福利、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三、办公地址

灵璧县东关桥头向西100米(老水利局院内)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

0557-6022363

六、网站地址

http://www.lingbi.gov.cn/public/column/6626371?type=2&nav=1

七、邮政编码

234200

八、办公邮箱

lbmzh@163.com (此邮箱不受理依申请公开)

九、单位负责人

灵璧县民政局党组书记:解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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