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展高龄老人补贴工作是党的惠民政策,也是人民政府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为切实做好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工作,确保全县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到此项惠民政策,有效保障高龄老人基本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宣传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高龄津贴审批权下放后的主体责任,要明确分管责任人及具体责任人,宣传工作常抓不懈,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确保把好事做好、做实。为确保辖区每一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都能及时登记申报,张贴通知、村务公开栏、上门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高龄补贴政策,增强高龄补贴政策知晓率。村(社区)干部入户做好政策宣传讲解,核对身份证、户口簿等老人身份信息,让群众知标准、明手续、晓流程。
二、强化监督
通过入户核查等各种措施及时掌握高龄老人的死亡、新增等动态信息。及时对新申报材料进行收集、审核、汇总,对有疑问的申报对象及时重新调查核实,确保高龄补贴申报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民政局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高龄津贴审核审批程序,切实保障高龄津贴老年人基本生活权益。老龄补贴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对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规范流程
一是申请受理。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递交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
二是村(社区)初审。村(社区)做好高龄津贴受理和初审,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及时报镇(开发区)民政所。
三是民政所审核。民政所全面审查村(社区)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初审意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四是镇(开发区)审批。镇(开发区)应组织召开审批小组会,对前期镇(开发区)民政所审核材料进行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五是及时更新数据。各民政所每月10号之前上报新增对象审批、动态调整工作,县民政局根据各镇(开发区)新增审批报告、动态调整报告完成更新,生成最新数据。
四、复核准确
为保证高龄老人补贴登记申报工作“零差错”,仔细核实登记,以避免重复、漏、错登记,确保高龄补贴及时、准确、足额、安全发放到符合条件的老人手中,让老年人真正享受到党和政府带来的温暖。
五、落实责任
高龄补贴作为一项民生事业,涉及面广,人员数量大,各镇(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各种材料及档案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确保按时限完成。
六、严明纪律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要做到专款专用,对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拖欠高龄补贴的,根据情节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如采取虚报、瞒报、伪造等手段骗取补贴的,必须追回其冒领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灵璧县民政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