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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民政局行政许可依据、条件、程序

文章来源:灵璧县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23 13:03 责任编辑:民政局政务公开

灵璧县政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1.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一、办理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50  2016 2  6  日经《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六

二、承办机构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审批窗 

三、服务对

、申请条件

1. 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 30 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 个;

2.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业务主管单位批文

、申报材料


料名称

料形式

印件

电子件

1

场所使用权证明

2

议纪要

3

会团体成立登记

请书

4

会团体法人登记

请表

5

会团体法定代表

登记表

6

会团体章程核准

7

会团体负责人备

案表

8

会团体会员名册

9

资报告

10

会团体办事机构

案表

11

会团体专职工作

员备案表

12

章程草案


13

有领导干部兼职的提供领导干部

() 职批文

14

务主管单位批准

 (有业务主

、服务流程

1. 申请: 申请者上报申请材

2. 理: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3. 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进行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署初审意见报决岗位人员。

4.决定: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出政审批事项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 工作人员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制作相关文和证书。

6.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60 个工作 


2.承诺时限:1 个工作 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

、咨询方式

询电话:0557-2379017

2.社会团体变更名称登记

一、办理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50  2016 2  6  日经《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六

二、承办机构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审批窗 

三、服务对

、申请条件


1、社会团体的名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德风尚,并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

2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申报材料

料名称

料形式

印件

电子件

1

新修改的章程

2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

表》

3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4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副本

、服务流程

1. 申请: 申请者上报申请材

2. 理: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3. 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进行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署初审意见报决岗位人员。


4.决定: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出政审批事项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 工作人员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制作相关文和证书。

6.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 个工作 

2.承诺时限:1 个工作 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

、咨询方式

询电话:0557-2379017

3.社会团体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登

一、办理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50  2016 2  6  日经《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六

二、承办机构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审批窗 

三、服务对

、申请条件

1、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不再担任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单位;

2、有关部门或单位同意担任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

3、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职能与该社会团体的业务相关;

4 关部门或单位须是经正式确认的业务主管单位。

、申报材料

料名称

料形式

印件

电子件

1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2

新的业务主管单位同作为该社会团体业

主管单位的文件


、服务流程

1. 申请: 申请者上报申请材

2. 理: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3. 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进行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署初审意见报决岗位人员。

4.决定: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出政审批事项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 工作人员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制作相关文和证书。

6.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 个工作 

2.承诺时限:1 个工作 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


、咨询方式

询电话:0557-2379017

4.社会团体变更业务范围登记

一、办理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50  2016 2  6  日经《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六

二、承办机构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审批窗 

三、服务对

、申请条件

1、变更的业务范围与其它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无相同或相似

2 、变更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与社会团体的相一致,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申报材料

料名称

料形式

印件

电子件

1

社会团体新修改的章程草

2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

表》

3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4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

、服务流程

1. 申请: 申请者上报申请材

2. 理: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3. 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进行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署初审意见报决岗位人员。

4.决定: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出政审批事项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 工作人员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制作相关文和证书。

6.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 个工作 

2.承诺时限:1 个工作 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

、咨询方式

询电话:0557-2379017

5.社会团体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

一、办理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50  2016 2  6  日经《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六

二、承办机构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审批窗 

三、服务对

、申请条件

1、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符合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2 、法定代表人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且

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

4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申报材料

料名称

料形式

印件

电子件

1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请表》

2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

登记表》

3

法定代表人任职

期间的财务审计报

4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书正、副本


、服务流程

1. 申请: 申请者上报申请材

2. 理: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3. 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进行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署初审意见报决岗位人员。

4.决定: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出政审批事项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 工作人员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制作相关文和证书。

6.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 个工作 

2.承诺时限:1 个工作 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

、咨询方式

询电话:0557-2379017


6.社会团体变更住所登记

一、办理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50  2016 2  6  日经《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六

二、承办机构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审批窗 

三、服务对

、申请条件

1 、有独立、 固定的住所;

2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申报材料

料名称

料形式

印件

电子件

1

新修改的章程

2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请表》

3

住所使用权证明

4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书正、副本

、服务流程

1. 申请: 申请者上报申请材

2. 理: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3. 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进行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署初审意见报决岗位人员。

4.决定: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出政审批事项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 工作人员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制作相关文和证书。

6.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 个工作 

2.承诺时限:1 个工作 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

、咨询方式

询电话:0557-2379017

7.社会团体变更活动资金登记

一、办理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50  2016 2  6  日经《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六

二、承办机构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审批窗 

三、服务对

、申请条件

1 、资金真实,来源合法;

2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申报材料


料名称

料形式

印件

电子件

1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请表》

2

资报告

3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书正、副本

、服务流程

1. 申请: 申请者上报申请材料。

2. 理: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3. 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进行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署初审意见报决岗位人员。

4.决定: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出政审批事项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 工作人员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制作相关文和证书。

6.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 个工作 

2.承诺时限:1 个工作 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

、咨询方式

询电话:0557-2379017

8.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一、办理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50  2016 2  6  日经《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六

二、承办机构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审批窗 

三、服务对

、申请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料名称

料形式

印件

电子件

1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

请表》

2

社会体章程

、服务流程

1. 申请: 申请者上报申请材料。

2. 理: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3. 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进行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署初审意见报决岗位人员。

4.决定: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出政审批事项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 工作人员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制作相关文和证书。

6.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 个工作 

2.承诺时限:1 个工作 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

、咨询方式

询电话:0557-2379017

9.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一、办理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50  2016 2  6  日经《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六

二、承办机构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审批窗 

三、服务对

、申请条件


1.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或自行解散,或分立、合并,或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申报材料

料名称

料形式

印件

电子件

1

社会团体注销申请

2

社会团体清算审计

3

社会团体清算报告

4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

、服务流程

1. 申请: 申请者上报申请材料。

2. 理: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3. 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进行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署初审意见报决岗位人员。


4.决定: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出政审批事项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 工作人员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制作相关文和证书。

6.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 个工作 

2.承诺时限:1 个工作 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

、咨询方式

询电话:0557-2379017

10..社会团体年检

一、办理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50  2016 2  6  日经《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六

二、承办机构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审批窗 

三、服务对

、申请条件

截止上年度 12  31  日前,成立时间超过6 个月的社会

、申报材料

料名称

料形式

印件

电子件

1

社会团体年度检查

2

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3

务报告

、服务流程

1. 申请: 申请者上报申请材料。


2. 理: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3. 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进行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署初审意见报决岗位人员。

4.决定: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出政审批事项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 工作人员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制作相关文和证书。

6.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 个工作 

2.承诺时限:1 个工作 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

、咨询方式

询电话:0557-2379017


11.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一、办理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1 ) 第五条

二、承办机构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审批窗 

三、服务对

、申请条件

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

、申报材料


料名称

料形式

印件

电子件

1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记申请表

2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

人登记表

3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

准表

4

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

备案表

5

办非企业单位理事、

监事备案表

6

资报告

7

民办非企业单位内设

构备案表

8

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

员登记表

9

场所使用权证明

10

章程草案

11

有领导干部兼职的提

领导干部兼 (任) 职


12

业务主管单位批准

(有业务主

、服务流程

1. 申请: 申请者上报申请材料。

2. 理: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3. 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进行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署初审意见报决岗位人员。

4.决定: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出政审批事项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 工作人员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制作相关文和证书。

6.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 个工作 

2.承诺时限:1 个工作 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

、咨询方式

询电话:0557-2379017

12. 民办企业单位变更名称登记

一、办理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1 ) 第五条

二、承办机构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审批窗 

三、服务对

、申请条件

1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并与其业务范围、活动地域相一致;

2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申报材料

料名称

料形式


印件

电子件

1

新修改的章程

2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

登记申请表》

3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

程核准表》

4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服务流程

1. 申请: 申请者上报申请材料。

2. 理: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3. 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进行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署初审意见报决岗位人员。

4.决定: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出政审批事项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 工作人员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制作相关文和证书。


6.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 个工作 

2.承诺时限:1 个工作 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

、咨询方式

询电话:0557-2379017

13. 民办企业单位变更住所登记

一、办理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1 ) 第五条

二、承办机构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审批窗 

三、服务对


、申请条件

1 、有独立、 固定的住所;

2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申报材料

料名称

料形式

印件

电子件

1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

登记申请表》

2

住所使用权证明

3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服务流程

1. 申请: 申请者上报申请材料。

2. 理: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3. 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进行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署初审意见报决岗位人员。

4.决定: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出政审批事项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 工作人员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制作相关文和证书。

6.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 个工作 

2.承诺时限:1 个工作 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

、咨询方式

询电话:0557-2379017

14.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

一、办理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1 ) 第五条

二、承办机构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审批窗 


三、服务对

、申请条件

1、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符合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2 、法定代表人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且

全民事行为能力;

3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申报材料

料名称

料形式

印件

电子件

1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

登记申请表》

2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

定代表人登记表》

3

法定代表人任职

期间的财务审计报

4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服务流程

1. 申请: 申请者上报申请材料。


2. 理: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3. 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进行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署初审意见报决岗位人员。

4.决定: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出政审批事项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 工作人员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制作相关文和证书。

6.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 个工作 

2.承诺时限:1 个工作 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

、咨询方式

询电话:0557-2379017


15.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业务范围

一、办理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1 ) 第五条

二、承办机构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审批窗 

三、服务对

、申请条件

1、变更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与民办非企业单的名称相一致,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申报材料

料名称

料形式

印件

电子件

1

新修改的章程

2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

程核准表》

3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服务流程

1. 申请: 申请者上报申请材料。

2. 理: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3. 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进行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署初审意见报决岗位人员。

4.决定: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出政审批事项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 工作人员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制作相关文和证书。

6.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 个工作 

2.承诺时限:1 个工作 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


、咨询方式

询电话:0557-2379017

16.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活动资金

一、办理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1 ) 第五条

二、承办机构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审批窗 

三、服务对

、申请条件

1 、资金真实,来源合法;

2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申报材料

料名称

料形式

印件

电子件

1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


登记申请表》

2

资报告

3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服务流程

1. 申请: 申请者上报申请材料。

2. 理: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3. 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进行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署初审意见报决岗位人员。

4.决定: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出政审批事项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 工作人员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制作相关文和证书。

6.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 个工作 

2.承诺时限:1 个工作 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

、咨询方式

询电话:0557-2379017

17.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业务主管

位登记

一、办理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1 ) 第五条

二、承办机构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审批窗 

三、服务对

、申请条件

1、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不再担任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务主管单位;

2 、有关部门或单位同意担任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主管单位;


3、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职能与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相关;

4、有关部门或单位须是经正式确认的业务主管单位。

、申报材料

料名称

料形式

印件

电子件

1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

登记申请表》

2

新的业务主管单位同作为该社会团体业

主管单位的文件

3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服务流程

1. 申请: 申请者上报申请材料。

2. 理: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3. 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进行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署初审意见报决岗位人员。


4.决定: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出政审批事项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 工作人员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制作相关文和证书。

6.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 个工作 

2.承诺时限:1 个工作 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

、咨询方式

询电话:0557-2379017

18. 民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一、办理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1 ) 第五条

二、承办机构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审批窗 

三、服务对

、申请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料名称

料形式

印件

电子件

1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

程核准申请表》

2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

、服务流程

1. 申请: 申请者上报申请材料。

2. 理: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3. 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进行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署初审意见报决岗位人员。

4.决定: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出政审批事项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 工作人员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制作相关文和证书。

6.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 个工作 

2.承诺时限:1 个工作 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

、咨询方式

询电话:0557-2379017

19.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一、办理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1 ) 第五条

二、承办机构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审批窗 

三、服务对


、申请条件

1. 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申报材料

料名称

料形式

印件

电子件

1

销登记申请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申请表》

2

议纪要

3

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

审计报告

4

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

告书

5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

6

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印

、财务凭证


、服务流程

1. 申请: 申请者上报申请材料。

2. 理: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3. 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进行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署初审意见报决岗位人员。

4.决定: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出政审批事项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 工作人员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制作相关文和证书。

6.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 个工作 

2.承诺时限:1 个工作 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

、咨询方式

询电话:0557-2379017


20.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

一、办理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1 ) 第五条

二、承办机构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审批窗 

三、服务对

、申请条件

截至上年度 12  31  日,成立时间超过6 个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申报材料

料名称

料形式

印件

电子件

1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报告书》

2

人登记证书副本


、服务流程

1. 申请: 申请者上报申请材料。

2. 理: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3. 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进行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署初审意见报决岗位人员。

4.决定: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出政审批事项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 工作人员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制作相关文和证书。

6.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 个工作 

2.承诺时限:1 个工作 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

、咨询方式


询电话:0557-2379017

21.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办事指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二十二条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 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              

二、承办机构灵璧县民政

三、服务对人。

、申请条件


民政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五条 依法登记 者认定为慈善组织满二年的社会组织, 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组织 规范的内部治理结构,理事会能够有效决策,负责人任符合有关规定,理事会成员和负责人勤勉尽职,诚实守信;  (二) 理事会成员来自同一组织以及相互间存在关联关织的不超过三分之一,相互间具有近亲属关系的没有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三) 理事会成员中非内地居民不超过三分之一,法定代表人由内地居民担任;   ( 四) 秘书长为专职,事长 (会长) 、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有与本慈善组织开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 在省级以上人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有三名以上监事组成的监会;   (六)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履行纳税义务;   (七)  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评估,评估结果为3A及以上;  (八)申请时未纳入异常名录;   (九) 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前二年,未因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慈善法》公布前设立的募基金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登记满二年,经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可以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申报材料

1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 2 、财务审计报告。

、服务流程


1、受理: 申请人备齐并网上提交电子申请材料,经登记管机关初审同意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送至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 口。窗口作人员接收并核对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且符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 、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进行审查,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签署审查意见决定岗位人员。

3、决定:决定岗位人员参考审查意见,依法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 、办结: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首席代表根据登记关作出的决定,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证件制作与送达: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果材料,或确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 个工作 

2.承诺时限:1 个工作 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

、咨询方式


询电话:0557-2379017

22.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办事指

一、办理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 (1997  7  21  日国务院令 225 2012  11  9  日予以修改)

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灵璧县域内的殡葬管理工  

第八条: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灵璧县的市、 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 自治灵璧县、直辖市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  (国发〔20217 )

明确全国范围内实施经营性公墓审批事项改革,将经营性审批权由省级民政部门下放至设灵璧县的市级民政部门,由灵璧县的市级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报省级民政部门备案。

二、承办机构

灵璧县政局


三、服务对人。

、申请条件

优化经营性公墓审批事项的通知(皖民务函〔2021

155   ) 明 确 : ① .      省公        (2021-2025) 》;②.具备法人资格;.具备专职从事公墓经营动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具备依法取得用于公墓建设    .          50%    

、申报材料

灵璧县级民政部门的审核意见

、服务流程

①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及理由;不符合条件的,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②审查: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

查;需要对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有2 名以上工作员到现场勘查;

决定:符合许可条件的, 出具同意建设的批复文件, 不符合许可条件的,退回有关申报材料,并书面告知理由

④办结:申办单位根据批复文件的要求建设公墓,在文


复的有效期内建成达到经营条件后,向设灵璧县市民政局提经营许可;设灵璧县市民政局按照公墓经营验收标准组织验

⑤证件制作与送达:验收合格的,设灵璧县市民政局颁发《性公墓证书》,验收不合格的,责成公墓单位整顿,整顿成后再次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公墓建设单位持批准经营件和《经营性公墓证书》,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营业执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15 个工作 

2.承诺时限:1 个工作 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

、咨询方式

电话:0557-6022363

23.地名命名 、更名审

办事指

一、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地名管理条例》  (国发〔198611 ) 第六条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如下:   (五) 各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在征得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 由专业主管部门审批。   (六)城镇街道名称, 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七)其他地名, 由省、自治灵璧县、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审批程序。 () 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可以交地名机构或管理地名工作的单位承办,也可以交其他部门承办;其他部门承办的, 应征求地名构或管理地名工作单位的意见。 第十二条 命名、更名由地名管理部门负责承办。行政灵璧县域名称的命名、更名,由行政灵璧县划和地名管理部门共同协商承办。专业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其命名、更名由该专业部门责承办,但应事先征得当地地名管理部门的同意。

二、承办机构

灵璧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灵璧县区划地名股

三、服务对人。

、申请条件

法人有地名命名需求,且符合地名命名条件

、申报材料

名命名申请书

、服务流程


1. 受理: 请人向省政务中心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 查:灵璧县划地名处办公室将申报材料送相关处室审查, 出办理意见;

3.决定:依据审查意见,合格的,作出准予上报省政决定;不合格的作出不予上报的决定;

4.办结:窗口将办结情况通知申请人。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 个工作 

2.承诺时限:1 个工作 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

、咨询方式

电话:0557-603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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