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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负责人解读】民政局低保中心负责人解读《灵璧县民政局灵璧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灵璧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2-20 16:21 责任编辑:民政局政务公开

2023年12月13日,灵璧县民政局灵璧县财政局印发了《灵璧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细则》),现将《操作细则》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重点举措>的通知》(宿办发〔2021〕15号)、《中共灵璧县委办公室 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15)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灵璧县实际,制定灵璧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应保尽保。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公平公正。健全低保法规制度,完善程序规定,畅通城乡居民的参与渠道,加大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做到确认过程公开透明,确认结果公平公正。

动态管理。采取低保对象定期报告和管理确认机关分类复核相结合等方法,加强对低保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统筹兼顾。统筹城乡、区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到低保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低保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起草组织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局迅速启动《操作细则》修订工作,由相关股室业务骨干组成起草小组,将《操作细则》逐条修订,形成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

2023年12月1日,我局以文件形式书面向20个镇(开发区)和1家县直单位征求意见。在征集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

3、会议审查

2023年12月11日,我局会议对《操作细则》进行了审查。随后经21家单位同意后,印发《操作细则》。

四、工作目标

低保工作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着力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低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五、主要内容

《操作细则》主要内容共十章四十六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操作细则》制定的目标和工作原则。第二章“保障对象”,明确了认定低保对象的4个基本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等内容。第三章“保障标准”,明确了低保标准要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相关文件执行,市政府每年6月底前,确定本年度低保标准,从7月份开始按照公布的新标准执行。低保标准调整后,各镇(开发区)须及时、重新核实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同步调整提高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进一步完善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增强价格临时补贴对物价变动的敏感度。第四章“申请受理”,明确了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居民申请,镇(开发区)民政所受理、初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社会救助审核确认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的程序实施。第五章“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明确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的具体内容和方法。表彰部分针对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制定不同的表彰标准;惩处部分对银行机构、政策性银行、融资担保机构评价结果情况制定具体的惩处标准。第六章“审核确认”,明确了审核确认程序。第七章“日常管理”。明确了要建立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应根据低保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分成A、B、C三类,实行分类施保、定期核查,动态管理。第八章“资金管理”,明确了低保所需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低保资金管理严格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不被挤占挪用。第九章“监督检查”,规定了要公开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受理咨询、举报和投诉,接受社会和公众对低保审核确认工作的监督。第十章“附则”,明确了《操作细则》的解释权、实施时间等内容。

六、创新举措

一是压缩办理时间。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25个工作日。二是关于“单人户”申请低保规定。由原来的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增加了“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七、保障措施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开发区)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会商交流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民政部门牵头统筹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财政部门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按规定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费统筹纳入财政预算。

八、政策咨询部门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灵璧县民政局低保中心负责人    韦彩艳

电子邮箱:lbidibao30448@163.com

电话:0557-6030448

联系地址:灵璧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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