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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民政局副局长崔浩解读《灵璧县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灵璧县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5-18 11:00 责任编辑:民政局政务公开

《灵璧县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决策背景: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安徽省、宿州市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有关要求,切实改善和保障我县残疾人基本生活,经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和县残联共同研究。制定本方案。

政策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 号),《民政部、财政部、中国 残联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67 号),《民政部、财政部、中国 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省民政厅、省残联《困难群众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以及《宿州市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

制定该实施方案可以进一步明确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目标任务、推进手段和工作责任,适时调整补贴标准,持续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力求在“十四五”中,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起草组织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局迅速启动《实施方案》修订工作,由相关股室业务骨干组成起草小组,将《实施方案》逐条修订,形成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

我局以文件形式书面向20个乡镇(开发区),县财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等县直单位征求意见在征集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形成送审稿。

3、会议审查

我局会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

4、正式印发

   经县民政局联合县财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签批后正式印发《灵璧县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切实做到制度全面覆盖,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

五、主要任务

一是明确补贴范围和标准。明确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同时,也明确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标准。二是做好资金筹集政策衔接和动态调整。主要明确了两项补贴资金筹集渠道。根据民发〔2021〕70号精神和省厅实施意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三是定期开展复核按程序申请审核。同时,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残联、县民政部门职责和工作时限以及公示方式。四是确保补贴发放和跨省通办。按照程序在每月25日前将资金尽快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根据皖民务函〔2021〕103号要求,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审核时限切实履行职责。使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实现“跨省通办”。

六、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民政、残联、财政各司其职。 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残疾人证注销、过期,残疾人死亡、户籍迁出本市等情况相关政策。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

七、下一步工作

 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制度,强化责任体系,突出日常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负责股室:社会事务股

政策解读人:崔浩

联系电话:603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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