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制定该实施方案可以进一步明确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目标任务、推进手段和工作责任,适时调整补贴标准,持续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力求在“十四五”中,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起草组织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局迅速启动《实施方案》修订工作,由相关股室业务骨干组成起草小组,将《实施方案》逐条修订,形成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
我局以文件形式书面向20个乡镇(开发区),县财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等县直单位征求意见。在征集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形成送审稿。
3、会议审查
我局会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
4、正式印发
经县民政局联合县财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签批后正式印发《灵璧县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切实做到制度全面覆盖,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
五、主要任务
一是明确补贴范围和标准。明确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同时,也明确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标准。二是做好资金筹集政策衔接和动态调整。主要明确了两项补贴资金筹集渠道。根据民发〔2021〕70号精神和省厅实施意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三是定期开展复核按程序申请审核。同时,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残联、县民政部门职责和工作时限以及公示方式。四是确保补贴发放和跨省通办。按照程序在每月25日前将资金尽快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根据皖民务函〔2021〕103号要求,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审核时限切实履行职责。使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实现“跨省通办”。
六、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民政、残联、财政各司其职。 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残疾人证注销、过期,残疾人死亡、户籍迁出本市等情况相关政策。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
七、下一步工作
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制度,强化责任体系,突出日常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负责股室:社会事务股
政策解读人:崔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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